只是半年後,網路變2G不夠用,超過都很貴。幫他加網路吃到飽,變成月租$599。後來,又因為他要找工作,所以有時候電話使用,也會超過,又是貴。常常繳錢都超過基本費,姪子也有在控制,但還是會超過。
用了25個月,因為我也是最近從中華電信轉到亞太電信,資費$399,感覺還可以,還有電話前6分鐘免費,所以也跟他溝通用亞太。
只是沒有想到,台灣大哥大的合約都用了六分之五的時間,只差5個月左右,解約金還要$1364。



真不知道解約金怎麼計算?個人覺得完全不符合比例原則。
註:那時候加網路吃到飽,是可以隨時解約,門市人員說不挷約的。但是,解約時,解約金$1364,是開了2張發票,我就不太明白!
我想,我這輩子都不會再去台灣大哥大的門市了,也祝福台灣大哥大這樣的企業,永遠賺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