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有一門台灣大哥大門號(這邊指A門號,A、B門號 號碼不一樣)
由於合約快結束了
因為要保留電話號碼
想說解約攜碼去遠傳預付卡
然後再用自己名下台灣之星預付卡(這邊指B門號,A、B門號 號碼不一樣)
攜碼台灣大哥大3G網路328月租費
請問這樣會不會有旋轉門的問題嗎?
就是前3個月及後6個月不得有退租紀錄
會不會害到通訊行被罰錢?
另外請問有沒有人害通訊行被罰錢後,然後被通訊行扣錢的案例?
這裡指如果去台中退傭名店辦理的話
呆呆、站著說話、站著君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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