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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有明理的法官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1111/987040/?fb_action_ids=1186961331387717&fb_action_types=og.comments

中華電信、台灣之星2家電信公司去年被查獲在高雄鳳山區「悅讀水世紀」大樓偷設行動通信基地台,遭70名大樓住戶主張侵害「居住安寧」及「身體健康」權求償撫慰金近千萬元,但高雄地院指住戶無法舉證基地台電磁波有害居民健康與居住安寧,今判住戶敗訴。
大樓主委及代表張嘉麟下午表示,法院枉顧本案是「公害事件」,應該由電信業者舉證,把室外基地台偷裝於室內五年來24小時長期間、短距離暴露於未經主管機關監理審驗的「非屬原子能游離輻射」的輻射公害的鄰居,日後無罹癌的危險負舉證責任,對於判決「深表遺憾,會依法提上訴。」
法院判決住戶敗訴理由指出,一般所謂的侵害居住安寧,通常是指在居住區域發出超越一般人社會生活所能忍受的噪音,或類似噪音的干擾情形,無聲、無形而且原來就充斥在生活周遭為人們使用的電磁波是否會侵害居住安寧,仍有疑問。
合議庭認為,NCC為維護民眾健康所定的《行動通信網路業務基地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第19條,已經規範基地台之最大電磁波功率密度,此應認屬一般客觀的社會容忍標準,而本件提告的大樓住戶,並無法證明中華電信、台灣之星設置的基地台,有發射超出此規範標準功率密度的電磁波,無法認定被告公司有妨害民眾健康的情形,更遑論侵害住戶的居住安寧,因此判決住戶敗訴。(王吟芳/高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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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法官也不挺了,目前沒科學依據說明基地台有害健康,還要繼續抗爭嗎?

2016-11-12 5:22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法官
.展哥. wrote:
http://www...(恕刪)


院判決住戶敗訴理由指出,一般所謂的侵害居住安寧,通常是指在居住區域發出超越一般人社會生活所能忍受的噪音,或類似噪音的干擾情形,無聲、無形而且原來就充斥在生活周遭為人們使用的電磁波是否會侵害居住安寧,仍有疑問

中華電信、台灣之星2家電信公司去年被查獲在高雄鳳山區「悅讀水世紀」大樓偷設行動通信基地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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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是法官就他的裁量權判敗訴,
但並無法掩蓋偷設行動通信基地台的無良惡德的行為!!!
法官住的大摟,他能容忍偷設行動通信基地台???
同樣的情形 你到日本,美國試試看!

同樣情形可證 大家吃到某家黑心油,料你也無法拿出證明和影響你的健康有關!!!!
可悲的台灣司法!
.展哥. wrote:

連法官也不挺了,
目前沒科學依據說明基地台有害健康,還要繼續抗爭嗎?...(恕刪)

文組邏輯和理工邏輯講的「邏輯」不太一樣...
其實目前也沒科學證據指出吃精煉大便對身體健康有害, 但你吃嗎?
我是能不吃就不吃, 除非到處都是精煉大便, 已經縮減至你沒得選擇.
問一句,基地台租你家,可否?情、理、法...法官如何排序!
會偷設基地台也是民眾知識不足無知造成的,又要有訊號又要基地台不要設在附近,那當然只能藏起來啦~
為什麼不怪罪自己吃下去的是什麼,長期下來在身體裡一直累積起來,最後出問題怪罪無形的東西,長期下來食物與環境汙染是最直接的接觸,卻無視它的重要性。
好,拜託設在我家
爽賺訊號強
其他住戶吃不到租金集體靠腰而已
還不是想要錢而已zz
shan777 wrote:
好,拜託設在我家爽賺...(恕刪)

是啊!
不要到時候沒訊號又來哭哭,手機的電磁波更強喔!
民眾要求的是賠錢給大家

而不是別再設基地台.........
小弟是對於大樓偷設基地台感到納悶.
基地台不是一般都設置在頂樓!?
一般人未經大樓管理員許可就可以到頂樓私設或偷設基地台!?
那該棟大樓的安全漏洞還真不小~
私設或偷設基地台此行為很不應該! 但同時也應該檢討業者為什麼有辦法到大樓私設或偷設吧~
小弟以為,會不會該棟大樓有相關業者員工住裡面!?
所以較易取得通行權利.不然就是大樓管理真的出很大問題囉~
法官應該要強制所有業者的基地台全部撤除
到時辦每家都沒訓號就別來哭哭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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