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號A:遠傳月租門號 門號B:台灣之星易付卡
流程:門號B先過戶給他人後再NP到遠傳由衷299(打電話用),門號A由遠傳NP到台灣大哥大689(上網用)
以上流程是向X電信跟我說的方法!但是台中二X電信跟我說這樣不行,說遠傳會查2個月內轉入轉出包含過戶!所以想請問有沒有網友有這樣辦過的,可以分享一下經驗嗎?
堅持還有一個門號要在遠傳是因為家人都用遠傳,且台星號碼好記想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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