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號A:遠傳月租門號 門號B:台灣之星易付卡流程:門號B先過戶給他人後再NP到遠傳由衷299(打電話用),門號A由遠傳NP到台灣大哥大689(上網用)以上流程是向X電信跟我說的方法!但是台中二X電信跟我說這樣不行,說遠傳會查2個月內轉入轉出包含過戶!所以想請問有沒有網友有這樣辦過的,可以分享一下經驗嗎?堅持還有一個門號要在遠傳是因為家人都用遠傳,且台星號碼好記想保留!
arno0710 wrote:門號A:遠傳月租門...(恕刪) 遠傳門號辦續留49或30方案。台星NP台灣大599,手機補貼一萬,一年後解約繳4800,等於你用一年4G吃到飽,平均月繳166。屆時再NP回遠傳599,目前遠傳599手機補貼9100,一年後解約繳5400,平均月繳291。如果要照你說的方式,只能過戶後兩個月再辦囉!...........補充線台星NP遠傳後,原來遠傳要半年才能過戶或移出。當然,也有店家說沒有限制,只是,補貼可能比較少而已啦!不然,就是像我最後說的那樣,遠傳先NP出去,兩個月後台星再NP回遠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