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台哥大續約將到期了,所以去台哥大的門市辦二度蜜約,費約契約如下:
實約指定資費: 401型以秒計費
專案名稱:新二度蜜月-繳150打300專案
當初小姐說每個月繳251即可,按契約主文來看卻是如此,而且我來問過門市小姐所獲得的答案亦如是,
且此方案是門市小姐主動提出的,不過到新的一個月卻不是如此,連我這個月打超過150的部分亦沒有
扣掉,當然本人非常不舒服的去門市說理去。

二、過程
一開始他們似乎也承認自己的錯誤,那個門市小姐也打來說當初的意思表示錯誤,而我一說:我要解約,
她居然說:她現在人很多,再回我(當然沒回電給我囉!)

釋,解約對我居然是不利的,因為契約有但書(說新二度蜜月-繳150打300專案不適用網內一族與在地生活),
傻眼


其實我還是想去投訴,想想契約主文的確這樣寫,但書應該是要避免像我這種情況吧!所以佛爭一柱香,我爭
一口氣,最後與門市協調的結果,那位門市小姐陪我舊約三個月的75元,然後改為續約兩年每月送125元,我
當然不舒服阿!後來打電話至台哥大申訴專線,小姐還滿客氣的,頻說:不好意思、對不起(當下心情緩和許多),與台哥大協調的結果,她前六個月讓我減免100NT,後18個月就按新約每月送125NT,想說也好啦!雖然換新門
號可享多1200的優惠,但和朋友、老師、同學聯絡真的不方便,所以當下就接受門市的調解,而這個月沒享到優
惠的部分,就台哥大說明是由門市負擔,個人打算明天就去定新契約與解決上個月帳單的問題囉!
三、結論
雖然過程起初的確不太舒服,但門市接洽的那位先生態度真的不錯,而且又不是他的錯,接著台哥大申訴專線的
小姐處理態度也滿讓人滿意的,自己也就不再堅持了,不然感覺自己真的是奧客

門市給我影印副本的契約,不然這次吃的可能不僅是黃蓮了,而是吃一顆榴槤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