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她去門市問...結果問了個方案回來,
要我幫她查查,我分析了一下爬爬文發現,我還真是第一次聽到租手機的方案,比較了一下遠傳正統的方案

個人的一點淺見,做了以下優劣的比較......

我認真看了網站上的合約,他寫說「需簽約24個月,合約期滿須歸還手機,需攜原機(須外觀、功能正常)回門市辦理,歸還手機時需符合遠傳二手機回收標準」
回收標準:
有wifi功能、手機正常開關機、照相功能正常、零件完整(不含刮傷掉漆)、解除密碼並重置。
大概就是這樣.....
其實換句話說,兩年後就是強迫換手機罷了,對我女友說似乎也沒什麼差?!因為她就是合約到就會換手機的人,加上我女友是覺得沒差,反正她手機當寶貝在養的....
其實只要女友開心,手機是她的,我是不是操煩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