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一動已經在11/19公告可以郵寄回全球一動退租,按照公告上面注意事項所述『約期未滿退租違約金將協助調改』,若在合約內,是會罰違約金的,違約金將協助調改這句很明顯非可免支付違約金。(是你自己要違約退租的。)
最好的最好就是先不要郵寄回去,等全球一動 12/10 正式關台後,政府有要求全球一動必須協助用戶以優惠價格轉移到其他業者。(用戶無違約問題!)
依合約,應該繼續由接手的業者提供4G 300元吃到飽的服務(概括承受原合約),所以將來轉換有機會可以用台灣最低價300獲得4G 吃到飽的機會。
簡而言之,現在全球一動退租是用戶自願違約,12/10 以後,他必須要安置用戶,而且依原合約有機會獲得4G 300元吃到飽的服務。
以上是我個人見解,僅供參考。
水果日報有提到:
NCC說,全球一動應依WBA管理規則第77條第1項規定於業務終止日(104年12月10日)前1個月通知用戶,NCC也將比照大眾電信公司破產時採行的措施,保留原用戶號碼並協調4G業者承接,保障全球一動公司用戶權益,並配合勞動部門辦理輔導該公司員工轉職及商請各4G經營者提供面試遴用的機會,同時呼籲全球一動公司身為第一類電信事業應善盡企業社會責任,勿挾員工及用戶當作後續爭取一己利益的工具。
全球一動已經違約在先,我沒有收到全球一動寄來的通知,只在官網公告並不算通知用戶。
"NCC也將比照大眾電信公司破產時採行的措施,保留原用戶號碼並協調4G業者承接"如果沒有4G業者願意接,那可以告 NCC 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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