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之星證實,比照「亞太電信向台灣大哥大租網路漫遊」模式,向台灣大提出漫遊申請,並要求條件不得和亞太電信有差別待遇。
台灣大則證實雙方進入商業協商機制,但對於漫遊條件,「談判再說」。
亞太電去年開台時,幾乎沒有自建網路,靠租用台灣大網路「漫遊」開台,被台灣之星狀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NCC更因此舉辦聽證會,討論業者建設網路的權利與義務。由於台灣大強調不是只跟亞太電合作,「台灣大網路頻寬足夠、很樂意提供其他業者漫遊服務」,今年四月底,台灣之星在查過相關法規後,就向台灣大提出網路漫遊服務申請。
台灣之星表示,已經將漫遊協議送到NCC報備,已經正式和台灣大進行商業談判。
台灣之星總經理賴弦五表示,根據相關法令,現有3G業務主導業者有義務提供新進4G電信業者在語音方面的3G漫遊服務,因此希望台灣大「幫忙」。不過台灣大總經理鄭俊卿則表示,確實對3G網路有提供漫遊服務的義務,雙方也開始進行協商,將在三個月內達成協議結果,但是否開放4G網路的漫遊,依法沒有強制性,雙方還有得談。
------------------------------------------------------
台灣之星這招真的很

不過如果能合作談成
我想不僅郭董要跳腳
台灣大哥大用戶也要一起暴怒了
還是乾脆6家LTE業者頻譜都併一併
大家一起漫遊 大家說 好不好....
然後大家一起變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