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前女友跟我兩年前辦威寶門號,
因為她當時不是台灣人,所以門號名字是辦我的
當然分很久了,我也跟她還是朋友,只要她去繳錢就好,
之前一次欠繳近兩萬也是我收尾的

最近客服又找我了
客服說,已經欠兩個月,第三個月出帳後,該門號會收回,也會有違約金
我不是不繳,或是拿不是我用的當理由,
而是威寶的合約書裡有這一點嘛?
我是想去處理,只是最近一直約不到前女友一起去,
應該已經過了原先客服說的時間了

我真的會被罰違約金嘛?(威寶可以這樣要求我付違約金嘛?)
該門號真的會被收回嘛?
站高點 少說點 wrote:
我真的會被罰違約金嘛?(威寶可以這樣要求我付違約金嘛?)
該門號真的會被收回嘛?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