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會也站出來說話了
不過不懂的是NCC之前不是也說查到亞太確實都用台灣大的網路
而且有網友在亞太的總部測到用的也是台灣大的網路
為什麼台灣大還是跳出來強調他們兩家的核心網路不同
兩家的老董交情真有那麼好
還是可能像之前鄉民預測的
其實不久後
亞太跟台灣大就會變成一家親?!
消基會批亞太電不建設 台灣大滅火
發稿時間:2015/02/10 13:15 最新更新:2015/02/10 13:15
(中央社記者江明晏台北10日電)針對消基會今天批評亞太電信不建設,卻搭台灣大哥大順風車,台灣大發聲明滅火,強調與亞太電商業合作,以保障用戶與股東權益為優先。
消基會今天召開「亞太4G不建設,NCC應盡行政裁量權」記者會,質疑亞太電信不建設,卻搭台灣大哥大順風車,呼籲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應盡行政裁量權責。
台灣大哥大今天發表聲明回應,台灣大哥大與亞太電信的核心網路不同、國內與國際的網際網路路由不同、加值服務使用的技術平台也不相同,提供的服務品質與成本皆不一樣。
除此以外,兩家公司的品牌價值、加值服務內容、客戶服務也有差異,因此資費與行銷方案也不相同。
台灣大哥大說,與亞太電信的商業合作,是以保障用戶與股東權益為優先,台灣大哥大擁有充足的頻寬,就如同有多線車道可供用戶使用,雙方合作僅動態使用其中部分車道,並不影響用戶的使用權益。
台灣大哥大進一步說,台灣大從自身有餘裕的頻寬中提供少部分做為合作之用,並收取費用,更因此為現有客戶及所有未來希望享受高速行動上網的潛在用戶,多爭取額外5MHz的頻寬,此合作對雙方用戶皆有利,未來台灣大哥大將可以最大頻寬和最快上網速度,提供4G服務。
台灣大哥大表示,向來恪遵政府法令,未來將依主管機關指示辦理。1040210
candyjr wrote:
消基會也站出來說話了...(恕刪)
昨就有蘋果《漫遊爭議 NCC認定亞太2違規》新聞內指出亞太
"兩項缺失包括亞太電信去年底前承諾蓋滿2000個基地台,但卻只蓋了295個;另外,亞太電信在事業計畫書中強調用4G技術基礎的VoLTE網路通話,但開台時宣稱市場不夠成熟及技術無法支援,逕改為透過台灣大哥大網路「漫遊」提供服務。"
違規1.計劃書中的承諾2000卻只有建設一成多一點點...只有295
違規2.VoLTE不流行所以不蓋了改成跟台灣大「漫遊」
連消基會都出來了,台哥大現在出來是?
candyjr wrote:
消基會今天召開「亞太4G不建設,NCC應盡行政裁量權」記者會,質疑亞太電信不建設,卻搭台灣大哥大順風車,呼籲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應盡行政裁量權責。
消基會的立場真是堅定!!
就連台哥大都沒有在喊苦還出面澄清,如果這樣的結盟對他們是沒有利益~難道他們現在的用戶都走光了?! 沒有嘛~
難道他們的股票下跌了?!也沒有嘛~
承諾蓋4000座已經先蓋了295座不是也正在蓋嘛~畢竟雖然郭董就算有的是錢也是要給他時間吧!
看我們光等3G變成4G中華電信都等幾年了,NCC不開放那時候的消基會也沒出來有甚麼大作為
亞太電信在事業計畫書中強調用4G技術基礎的VoLTE網路通話,但開台時宣稱市場不夠成熟及技術無法支援,逕改為透過台灣大哥大網路「漫遊」提供服務,難道你要他硬開台然後跟本沒辦法支援或不開台都是造成消費者損失嗎?然後消基會又要再出來一次~~XD
難道亞太為他的用戶著想的部份是不對的?
這樣的結盟到底傷害了誰~喊的最大聲的大概就是台灣之星吧!不覺得遠傳和中華有任何意見?是因為亞太被鴻海買走由愛生恨嗎?
來看一下消基會的新聞稿內容
台灣4G頻譜競標從2013年9月3日開始歷經40個競標日、393回合,中間新建退出競標,最後由6家業者各自取得頻寬資源。如此昂貴的結標金額,讓人不禁擔心標金會轉轉嫁於消費者身上,且如此熱門的標金及頻譜是否也會成為業者轉手拍賣的一種賺取差價方式,也令不少學者憂心。
→目前以各家資費來看,有嗎?消基會的擔心是在?
在此次競標結果中,所獲得頻寬由多至寡分別為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遠傳電信、亞太電信、國碁電子以及台灣之星。而不意外的在這些得標業者中,中華電信在2014年5月29日拔得頭籌率先開台,而遠傳電信及台灣大哥大緊接著分別在6月3日及6月4日陸續開台,台灣之星也在併購威寶電信後,4G 服務在2014年8月底開台,台灣電信正式進入4G戰國時代。
*得標半年尋求合併收購?亞太電信其心可議
去年電信業者4G大戰陸續開打,6家頻譜得標業者已有4家陸續開台,而亞太電信跟國碁電子卻「只聞樓梯響,不見人下來」。身為鴻海集團旗下國碁電子可以說是電信市場的新鮮人,建置、開台進度緩慢也情有可原;然而為何成立將近15年的亞太電信卻也遲遲沒有下落?2014年5月初,市場上曾明確傳出鴻海旗下的國碁、台灣之星、以及電信商日本軟銀等三方人馬積極搶親亞太電信,在收購亞太電信的消息不斷之下,激勵亞太電股價持續上漲。
→這個就要請專家去查一下亞太的基地台核可證照是何時發下來的囉!
4G頻譜競標剛落幕半年的時間,各家業者無不和足全力搶開台,亞太電信卻在等待其他業者收購合併?既無心於4G建設上,當初為何還要參與頻譜競標,成為衝高標金的幫兇之一?且這些業者競標取得頻譜後,又透過合併方式,頻譜掌握在少數業者手中,若形成壟斷對消費者可是最大的危機!
*國碁電子與亞太電信合併拍板,頻譜超標恐違法
此次頻譜競標中新進業者-鴻海旗下的國碁電子,雖擁有設備優勢,但基地台的建置卻是一條長遠的路,因此國碁電子與亞太電信合併後不但可以順勢接收亞太電信現有的209萬用戶,導致用戶規模將僅次於電信三雄,成為國內第四大電信公司,超越台灣之星整併威寶之後的180萬用戶。
而且亞太電信擁有全省光纖骨幹網路,對於鴻海整併行動、固網、IPTV發展數位匯流產業,將扮演關鍵推手,增加鴻海與中華電信、台灣大競逐數位匯流龍頭地位的實力。再者,建設電信網路最大困境,就在基地台用地取得,亞太電信全省現有超過3,000座基地台,有利於加速國碁未來4G網路建設。
但是合併後,亞太電在4G頻譜競標中,取得700MHz的A1頻段,共10MHz頻寬,國碁取得700MHz的A3頻段、900MHz的B3頻段共20MHz,雙方加總為30MHz,超過700MHz和900MHz的3分之1、也就是25MHz,根據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83條之三、四款規範,業者不能取得700MHz及900MHz總頻寬的3分之1,國碁電子及亞太電信若合併,頻寬將達30M,超過總頻寬75M的3分之1,恐有頻譜超標的疑慮。
→這個只能等NCC囉!
*亞太電信漫遊用台灣大哥大4G,業者賺飽飽、消費者吃大虧
搶在2014年底前,亞太4G服務也宣告在12月24日開台,然而日前卻爆出亞太GT 4G 為提前開台,在自建基地台不足下,採取與台灣大哥大漫遊方式,在使用共同網路前提下,台灣大哥大的用戶月租費明顯較高,嚴重有損消費者權利。
而亞太電信與台灣大哥大的策略合作案,不但為亞太電信免去尋找地點、增建基地台等費時費工的歷程外,也暫時不必支出龐大資金,不僅對業者不公,此種取巧行為也失去當初NCC開放多家業者競標,希望透過此方式得到業者之間的良性競爭的意義,而良性競爭結果的最大贏家將是廣大消費者,因為可以得到快速、安穩的通訊、上網品質。
→讓我們回顧一下消基會原先新聞稿內容......
如此昂貴的結標金額,讓人不禁擔心標金會轉轉嫁於消費者身上
.....這好像不是一種良性競爭在先了....
消基會呼籲
去年我國4G開台,早已先天不良。除了建置速度遠落於後世界排名百名之外,如果獲得頻譜的業者可以不做建設,光靠炒作頻譜獲利,主管機關不敢糾正處罰,其他業者必定有樣學樣,作為國家關鍵產業的無線寬頻環境將加速向下沉淪,不但國家喪失競爭力,消費者權益也無法獲得保障。而頻譜乃是全民資產,4G業者標得的頻譜,只是獲得4G頻譜的經營權,而非其所有權,身為第一類電信業者負有網路建設之義務,業者之間良性競爭,消費者的權益才能獲得保障,頻譜是應用來增加民眾上網的幸福感,而不應淪為財團炒作的金錢遊戲標的物。
在上周五NCC邀集六家業者先進行「會前會」座談,認定亞太電信至少兩項違規包括亞太電信去年底前承諾蓋滿2000個基地台,但卻只蓋了295個;以及亞太電信全部使用台灣大網路的行為「不是漫遊」,而且應在簽約前一個月向NCC函請報備,自行變動、違反事業計畫書,是明顯違規。
因此消基會呼籲NCC應規定取得頻譜的前3年不得移轉,此舉至少可增加業者炒作頻譜的技術門檻。且NCC應要求業者落實所提出的4G建置計畫書,而非任由業者一開始畫大餅是後再已計畫書修改為由縮限承諾範圍影響消費者權益,身為主管機關的NCC應進行政裁量的權責,若業者明顯違法或耍賴,應有收回執照的退場機制,或祭出「撤照」的非常手段。
candyjr wrote:
消基會也站出來說話了...(恕刪)
真的是像極了頻譜蟑螂!!
不認真經營只想找個好價錢賣給別人
然後再美其名"策略聯盟"、"漫遊合作",實質卻是完全同步使用不建設
消基會所表示:投機做法恐傷消費者權益。
這點我個人完全同意 他們這樣以後台灣電信就沒啥搞頭
大家一起漫遊吧!(這樣對我們有比較好嗎?)
NCC 也說二家合作非漫遊 , 不知是不是有人看不懂 , 所以個人看法罰錢一定要罰的 , 業者的改善動作也會有
NCC 已開放共構無線接取網路 (CoRAN)7 型,在工法上鼓勵業者合作及共享資源,但目前並未核准核心網路或頻率之共用
所以二家合作勢必合法共生 , 所以馬照跑 舞照跳 , 台星看了不爽也只能氣急敗壞
NCC第629次委員會議之例行記者會 約第15~45分鐘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lADG90O1KSY#t=2613
至於消基會好意要爭消費者權利, 好像師出無名, 連消費權利受損都拿不出來 , 更不用說要照合約走
更不用說NCC 主管打臉了 , 主管機關都說要依法一步一步動作 , 該罰就罰 , 該改善的就改善變更
真不知道消基會有沒有那麼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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