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警員陪同下 帶媽媽在通訊行解約了付清了從遠傳np過去的違約金 也歸還了手機也得知了店家對我提告了妨礙名譽先將原文備份刪除 並非因為理虧自認原文陳訴一切屬實只是一切已進入司法程序本人會備妥一切相關資料 靜待司法判決
刑法第341條: (準詐欺罪)意圖為自已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乘未滿二十歲人之知慮淺薄,或乘人精神障礙,心智缺陷而致其辨識能力顯有不足或其他相類之情形,使之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以前項方法取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詐欺或是偽造文書應該都有找消保官申訴一方面投訴蘋果可以的話請公告店家讓它倒!!
樓主~告到底吧...我家人也是聾啞人士...中華電信倒是比較好一點...有針對聾啞人是做優惠...這個社會上確實存在很多欺負殘障人士的不肖業者...家人當年還被騙過保險...每年繳好幾萬...樓主~加油~
a930305 wrote:媽媽是聾啞人士 聽不...(恕刪) 我的處理經驗是你去找對方 對方也愛理不理的最好是對方自己來找你當下我知道對方沒有誠意解決買上就去縣市政府找消保官填寫資料之後 過幾天 你跟對方 都會收到 開會通知書這時對方慌了 就自己打電話給我 連絡退貨退款了找媒體爆料又怎樣媒體會幫你解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