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似標題很像詐騙.. 抱歉把大家逗進來
小弟合約已經結束,我想從中華NP到台灣大哥大..
因為目前手中的智慧型手機多到讓我覺得煩事..
但卻因為需要網路吃到飽,又
(莫名其妙撿了一隻,已經送警局半年公告沒人認領,我已經是合法擁有者了)
在不想拿手機的情況,想退回現金,
於是詢問了台北好幾家的一般手機通訊行。
詢價之後,得知以下兩種退回現金
(我在板橋問,五家有四家能退..)
401+789的月租方案 每月需繳1190,可以退回11000現金
699+789的月租方案 每月需繳1488,可以退回18000現金
小弟若是使用1488的方案(699+789) x 24個月 = 35712
若是35712-18000(退回金)= 17712(實繳金額)
17712再除以24個月 =738
相算之下,小弟真正每月繳的金額是738 。
小弟數學不好,還請各位精明版大幫我算算
這種退回的手機現金方案,會是詐騙嗎 ?
若不是詐騙,而退回的金額公道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