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如上:
我外公在年初時過世,媽媽想要把外公原來的號碼保留做紀念,所以一直沒有停話解約。
當然,電話費還是有繼續繳交保持通話。
前陣子,因為家人都改用亞太了。媽媽想說也改亞太可以省話費,因想保留號碼帶過去,
所以去電台哥大客服詢問有關問題。
怎知台哥大說必須得先過戶成媽媽的名字(這部分我們了解),可是他說過戶之後,還得要先等半年。
就是說過戶成媽媽名字之後,還得繼續在台哥大半年,才可以攜帶號碼去亞太。
我實在不理解,所以在此提問。不知是否有熟悉相關法令的高手,可以幫忙解惑。
台哥大這樣的說法,是否合法合理。
當然在這先附註一下,我外公的費率合約早在外公過世之前就已經到期,之後沒有在綁任何合約。
據我所知過戶應該是很簡單的事情,既然沒有綁約中,實在不明白為何過戶之後,還需要在繼續半年,才可以異動。
台哥大方面說是規定,可是我找半天都沒有相關法令規定,過戶之後要半年才可以異動。也或許是我疏忽,還是台哥大有問題呢?
媽媽很擔心會不會因為這樣失去外公的號碼,還請知道的大大幫忙。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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