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了一年多的威寶375專案也就是只能上網吃到飽不能撥打的方案我有兩個號碼先後申請都有申請自動轉帳及電子帳單這幾天想把其中一個解約想說透過帳單看一下我的電話號碼沒想到發現收了一年多的帳單竟有一封不是我的....因為長期是零元就不以為意透過客服後才知道這不是我的帳單真扯....而且找到當初的認證信我也認證成功了只是我輸入ID無法打開帳單看到詳細內容那我當初申請的電子帳單到誰家了???
客服打來請我下架.....這門號根本沒人用,連SIM卡都不知塞到哪去了每個月都是零元,誰會去申請電子帳單?而我原本的帳單寄去哪,他回應說根本沒申請....廢話一開始就錯了,再怎麼查當然都說是我錯....我連幾號都不知道我怎麼可能去申請這個號碼的電子帳單超誇張的!
看了半天, 實在不知道樓主想要表達甚麼, 好像是承述自己的電子信箱收到"別人"的電子帳單!! 但重點是, 中華民國法律並沒規定申請電子帳單的電子信箱一定要是本人的, 這就像是房客來來去去, 但一堆狗屁信函還不是一直往房東家裡寄是一樣的道理,就我個人多年使用銀行與電話公司電子帳單的經驗, 不外乎有以下幾種狀況:1.樓主的電子信箱被盜用了, 而這個所謂的"別人"正是不要臉、下三濫之流的人, 最有可能就是詐騙集團隨便留個電子信箱, 但是恰巧樓主又不小心配合完成回覆的程序, 所以讓樓主可以一直收到電子帳單......不曉得會不會被視為詐騙共犯阿?!2.由於上面的狀況實在是太巧了....巧到不太合理, 所以也有可能是樓主把自己的電子信箱借了"別人"(可能是親朋好友或是前女友之類的), 但時間一久樓主就忘了.......貴人多忘事也是常有的事!!3.或是樓主申辦的電話公司出了很大的狀況, 電子帳單亂寄發與配對, 導致社會動盪、家庭失和、民不聊生...., 不過, 這也是樓主可以依據法令向電話公司求償的大好機會(個資法好像可以求償兩億耶)......千萬別浪費這個機會呀!!反正, 本人1000000%支持樓主捍衛自己的權益, 只要附上自己的被害經過, 要麻就向樓主所謂的"別人"提告偽造私文書(因為樓主的電子信箱不是由樓主填寫及提供的), 電話公司一定有這個"別人"的全部資料, 不然就向電話公司提告作業疏失呀!!樓主加油!!! 千萬別讓我們這種路人甲給看衰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