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陣子發生這事件,但發現在這找不到幫忙解決的建議,(也許是我爬的不夠多
反而在他人的BLOG找到,和一堆同樣的受害者,
於是,在事件結束後,想要發個分享文,給"萬一"也遇上同樣問題的人。(希望不要有…
尤其是家中剛要使用智慧型手機但並未申請行動上網的長輩們,要特別注意這點,
可以的話,先致電客服確認且要求關閉此門號的行動上網服務。
萬一,真的發生了,如果自己從未簽署任何同意閉通行動上網服務的文件,
不要怕,就主張拒付它!因為它不合法。
經下方大大們提醒,才忘了先說,
「此情況只用在第一次發生問題的朋友」。
提供給大家參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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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個月前從家人那接收了智慧型手機,便到電信門市去做換成智慧型手機sim卡的動作,
並未申請行動上網,
因為不想一直盯著手機不放,所以只在家中使用wifi上網。
但卻在下個月收到帳單之後,才發現有一筆高額的「3G連Internet網路費」。
納悶下先上網爬文後再打給客服,
客服解釋應該是誤觸3G、行動數據功能,導致會有此費用;
且早在最初拿到3G SIM卡(非智慧型)時就已經開通了行動上網服務功能。
但是,問題來了…
「我並未申請上行動上網服務的功能,為何我能上網?」
「而且從未同意或簽署任何我要開通行動上網服務的文件或選項。」
有人會說因為你是3G SIM卡 。(2G也能上網啊!)
還有人會說因為你使用智慧型手機當然能上網!
不,這都不是最主要的因素,
重點不是我誤觸行動上網的問題,
而是打從一開始沒有「自行」幫我開通行動上網服務的功能的話,
我再怎麼誤觸行動上網按鍵,也都無法上網的。
告知客服,客服無法解決,等待進一步回應,
大概是主管來致電,對於此問題只願意降低價…隨主管開心的降價。
但我還是不接受,
因為此事件已經超過上百件以上了,許多受害者紛紛投信NCC,(偉大的一群…
於是在去年有了一條新增條款,
「行動通信網路業務服務契約範本」第6條第3項規定:
「甲方(電信業者)須經乙方(消費者)同意後,始得開通行動上網服務」。
亦即日後未向電信業者申辦使用行動上網之消費者,遭遇類似問題時,可據以拒絕付款。
所以,我拒付任何上網費用。
對方當然不接受,還以威脅口吻明說不接受就以帳單上的費用付費吧。
於是,我就上NCC網站寫起了申訴信。
過幾天就收到對方來電和來信,還是主張使用者付費原則,
但…這不是使用者付費,這是強迫強制使用吧!
你們自行開通用戶的行動上網服務,沒經過人家同意、還連告知都沒有,
法條都新增出來了,還是不主動關閉用戶的行動上網、也不主動告知這項"服務"。
這點明明就是個陷阱,明知這點上有漏洞,
卻不願修好它,等待下個不知名大意的受害者。
各家電信業者早知有這問題,卻還硬要佔用戶的便宜,就算是一點點也好,
這種態度實在是可憎,還一付自己已經給了大的優惠了,一點誠意和歉意也沒有。
最終,在有理堅持下,
對方接受我的拒付,且迅速修改我的帳單再寄給我。
前後時間,其實才花了一個禮拜左右,
來電和來信加起來大概不到5次吧!
所以,如果你也遇上此問題,不要害怕,也不要接受降價合解,
要堅持起來,有不對就要去申訴,上NCC,不要默默容忍,
這次就是因為有不少前人的反應,才能讓遇到此問題的我們得以受惠。
所以,有不對就站出來吧!!!
不要輕易的妥協,該堅持的就堅持!!!
附上新增條款新聞稿:
http://www.ey.gov.tw/News_Content.aspx?n=49559B255B3B9F27&sms=9101EB18DCFCC739&s=A2502950BB5E104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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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在此是經驗分享,但此帖我想反應的是電信業者不合理的做法與制度,
希望電信業者能更加公開、公平、合理的設立他們的規則。
在此狀況下他們可以有幾項措施:
1、用戶換成SIM卡或智慧型手機時,主動提醒,特別是用戶沒申辦行動上網時。
2、在用戶不小心誤觸到需付費行動之上網時,應設立立即詢問確認是否要使用系統,
或是在第一時間至電或簡訊通知,而不是等用戶用至到一定額度在通知。
3、應在申請書上「額外」設立一張簽署同意單,確定用戶完全理解明白此功能內容,方才能簽署;
且立即關閉未「額外」簽署同意開通行動上網服務的所有用戶。
以上才是訴求。
ps.有任何資訊錯誤歡迎告知,謝謝。
是不是裡面有同意開通等等文字 ,
電信業者跟信用卡業者一樣賊
常常把那些條文字體弄得跟螞蟻一樣大 ,
而且密密麻麻 ,
消費者很難用很短時間仔細看那些條文 ,
然後就被騙簽下去了...
saiks wrote:
前一陣子發生這事件,...(恕刪)
這種事層出不窮,但樓主的講法在法律上是完全站不住腳的!
如果電信公司要跟你追究,你還是得付錢
只是電信公司這種事情碰多了,第一次通常都會受理免付
首先,你所說的"沒申請行動上網",其實應該說沒辦理行動上網方案(500Mb,1G,吃到飽..)
並不代表你不能使用行動上網的功能!!
就好像我出國接聽電話,國際漫遊費是算在我身上,
我不能跟電信公司說,我又沒申請說要接打國際漫遊,這錢我不想付,
因為這些預設開通or同意開通,都在你申請簽名的那張表上,寫的清清楚楚
只是平常我們都不會去注意罷了!!
我幾年前有一次出國,完全沒接打電話,但回國一看帳單,3千多塊的國際漫遊!
而且通話時間都是每天半夜12點,每通固定3分鐘,撥出去的號碼都是電信公司的專線
所以我也打電話去客服申訴,客服應該也有經驗了,說這是手機中毒,
費用會幫我扣除,也直接給我一組密碼,可以用手機直接開啟關閉國際漫遊功能!!
如行動答鈴,一個月30元,就算忘了關,一個月就是30元飛掉,這還是負擔的起的,重點來了,所有門號都有開通小額付費,各位上網查一下小額付費到底害多少人了。
我8/2續約,剛剛8/6撥客服,居然小額付費是開通的,8/2之前我已經去電關閉,沒想到8/2換約,又主動幫我開通了。
我剛剛去電,除了電話、簡訊、網路外,全部關閉,國際漫遊也要關,別省略跟客服小姐聊天的權力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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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兩點一刻 wrote:
發生這樣的問題應該都...(恕刪)
是的,是第一次,所以電信業者應該更主動告知這項服務。
手機供應商也是有這方面的問題,
但電信業者從頭到尾沒有任何通知或告知,就更不對了,
在換卡時就該提醒、突然使用此功能時通知一聲、或是買智慧型手機時提醒一下,
這應該都是合理且專業的做法吧,
更何況,本來就不該主動開通用戶的行動上網功能。
這不是硬坳,如果他們真的站得住腳,可是一毛也不少跟你要的。
vincent12 wrote:
建議你把換卡時簽的所...(恕刪)
所以,現在新增的法規才會要求電信業者需主動告知,
並經用戶同意後,才得以開通。
但…通常他們還會鑽漏洞…
弓長無忌 wrote:
這種事層出不窮,但樓...(恕刪)
就讓電信業者們做這樣小動作,我們繼續容忍嗎?
如果他們沒開通,他們自己保證是完全上不了網的哦!
也謝謝你的經驗分享。
quartz1618 wrote:
當時也沒講也是開著就...(恕刪)
謝謝經驗分享。
luzibin wrote:
建議各位,門號換約(...(恕刪)
感謝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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