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很剛好的有聲稱台哥大人員打電話給我媽,說她是老用戶可以用優惠價格辦新門號還送手機,
老媽馬上打電話給我問我的個人資料,我以為她是去門市辦,所以就給他了,
過一陣子那位人員打給我,說已經幫我辦好新門號,只要核對資料就可以寄出手機,
我核對完他說手機隔天就會寄到,昨天寄來以後發現是沒看過名為USmart的品牌,
想說如果不好用可以拿給老爸用,結果用不到一小時就當機沒辦法開機,
把電池拔掉裝回去總算可以開機了,但不能連Wifi甚至連電話都沒辦法打,
現在就只是一支能開機卻沒通訊功能的手機,勉強還能當計算機跟數位相機用啦,
結果上網找發現這好像是一種打電話騙人辦新門號的手法,跑去問老媽果然是用打電話的方式,
因為以為是在門市辦的我把約簽了身分證件影本都寄出去了,不知道能不能解約,
很不爽老媽想幫我辦手機的心意被這樣子利用,所以想把門號包括手機全部退回去,
查了一下發現辦手機門號好像也有七天的鑑賞期,但有人說可以有人說不能說法不一,
請問有了解法規或有相關經驗的版友能幫忙一下嗎?感激不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