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因為父親過世,在整理其物品時
發現先父有兩支門號
一支為台灣大哥
一支為中華電信
因家人都已經有1~2支手機門號
所以想把他的門號都解約
第一家打電話給台灣大哥
客服回應:
需代辦者的雙證件以及持有人除戶證明或死亡證明,
至全省直營或經銷都可辦理,免收違約金。
第二家打電話給中華電信
客服回應:
需代辦者的雙證件以及持有人除戶證明或死亡證明,
至全省直營或經銷都可辦理,但如約尚未到期。
1.可轉讓給繼承人
2.繳納違約金
3.把剩餘月租繳完
4.拋棄繼承書
繳錢不然就拋棄繼承
這是啥鬼...
請問這拋棄繼承會拋棄掉全部遺產嗎?
目前google
有查詢到
1.就欠著不繳錢,中華電信催繳只能找先父,所以對其他人沒差
請問這是正確的嗎?
2.消基會在 2009.11.18已有關於這類的事件
連結在此
但中華電信還是這樣要求,這樣合理嗎?
請問有哪位大大有遇過這種事情或有相關經驗
可提供小弟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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