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是使用S3~之後賣了繳違約金,3G轉成2G,月租用88,改用"智帳手機",
這次辦上網吃到飽一定要用3G卡,
但2G轉3G需要2個工作天,
3G是2/1號才可使用,
小弟就繼續使用智障手機到2/1號,
(2G是大卡沒辦法插入蝴蝶機~),
昨天收到帳號傻眼~,多付快3千塊~之後打客服反應,
現在已得到答案...因為2/1號3G已可以使用,
但"網路開通的簡訊未到,就直接使用行動網路",
故產生這筆費用....(我費用從2/1號開始算~當然2/1就可以使用),
經申訴後~現在客服回應2個月後帳單會將多付的快3千補退回來,
以下為帳單跟2月份使用的行動網路截圖(才使用6.15G就要4萬,如果沒辦吃到飽,上限只收1800,缺多收我2.9k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