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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電信業者的個人門號繳費後之憑證,無法開立統一編號?

各位前輩大大,誠心請教這個問題
我以消費者的角度去想這個事情滴...
電信業者的個人門號,其繳費憑證,無法開立統一編號這個問題

我知道有劃分個人戶申辦與公司戶申辦==>這個是基本資格之認定。
我也知道電信業者是免開立發票之行業==>這個法律有規定,所以一般都是開立收據不是開發票。

但我在進行其它消費時,很多免開立發票的商店,都會給收據,並且也願意在收費憑證上提供開立統編。

我就有點搞迷糊了,那到底為何電信業無法協助個人消費者開立統一編號呢?

是在法律上或是某些規範有依據嗎?

2012-10-25 11:00 發佈
dante0727 wrote:
各位前輩大大...(恕刪)


你是負責人嗎?

dante0727 wrote:
各位前輩大大,誠心請...(恕刪)


國稅局:嚴抓打統編逃稅
dante0727 wrote:
我就有點搞迷糊了,那到底為何電信業無法協助個人消費者開立統一編號呢?


電信業者不是"免用統一發票"而是更特殊的"特許行業"
免用統一發票是自由的,業者可以按照規定或營業額選擇申請要開發票還是開收據
特許行業是受限制的,不是想開就有,或是在專用收據上有特殊規定

以統一發票來說,按規定也不可以在個人發票上打統編
二聯式發票(個人發票):營業稅內含.不能打統編、公司不能報稅,只能做內帳費用
三聯式發票(公司發票):營業稅外加.必須打統編、公司可以報稅
免用統一發票收據:比照二聯式發票,公司不能報稅,只能做內帳費用,打統編只是公司作帳用

電信業者開給"個人"的收據和開給"公司"的收據格式是不一樣的(營業稅內含與外加)
個人收據本來就不可以打統編,不是人家不給你,就算硬開統編也不能報稅

特許行業包括:
旅行社:是沒有發票的,用"代收轉付收據"替代發票
銀行:是沒有發票的,你在銀行付出的任何手續費都不會有發票,只有收據
我不收PM、我不看PM、有事不要PM我
"以統一發票來說,按規定也不可以在個人發票上打統編
(二聯式發票營業稅內含.不能打統編、三聯式發票營業稅外加.必須打統編)"

可是我用預付卡的方式購買儲值點數,門號還是以個人名義去申辦的
電信業者可以在我購買後的憑證上打入統一編號

這樣是否有違反大大所說的規定呢?

我很好奇的是,為何預付卡的消費可以開統一編號
但月租型的卻不行...

dante0727 wrote:
可是我用預付卡的方式購買儲值點數,門號還是以個人名義去申辦的
電信業者可以在我購買後的憑證上打入統一編號


就像二聯式發票,你硬要打統編,對店家也沒有損失
可是你拿到的發票就變成公司本來就不能報稅(只能做內帳費用)、你打了統編又不能兌獎
兩頭落空,多此一舉

你要打統編當然可以打,但是沒意義

如果你是公司負責人
應該知道"收據"只能當作費用,跟郵局的郵資收據是一樣的,費用收據根本不需要統編
而且年度"費用"總額是有限制的,超過金額上限的多餘收據都是垃圾

如果你不是公司負責人
我真的想不出來你要在電信收據上打統編的意義
要給公司報帳?這樣也不需要統編啊~


其實你的問題不只在電信費用上,水費收據、電費收據也是一樣的 (個人戶和公司戶的差別)
我不收PM、我不看PM、有事不要PM我
主因還是想向公司報帳請款,公司會計表明只要是消費後的憑證
只要有打上公司的統編就可以報帳。
(當然,我不需要去理會公司的費用總額這個事情啦~)

因為會計只認憑證上有無統編,而電信業的做法讓我有種一套標準二種做法
所以我才在思考這個問題。


dante0727 wrote:
主因還是想向公司報帳...(恕刪)


公司的電信帳單費用要報帳的話,月租型門號申請人必須是公司名下,或負責人的才可以.
公司報帳並沒有規定門號申請人一定要公司名字或負責人
只有會計告知,憑據只要有開立統編即可報帳。

所以我是想知道的是,為何電信業者不願意配合消費者去開立這樣的憑據。

這樣做法,有無觸犯法律?
(違法的話,當然無話可說。)

還是只是單純不願意這樣做?
(在電信業者的作業上,造成負擔,所以不願意?)

dante0727 wrote:
公司報帳並沒有規定門...(恕刪)


幫你估狗了一下,去參考一下吧!

另外01版面也有一篇最近的相關發文,您可以找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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