嗚嗚嗚
我真是求助無門
只好上網詢問版友意見了
內文很長.....QQ
我覺得很曲折離奇阿阿阿阿阿阿
今年三月時,家人送我一台搭配遠傳3G吃到飽的平板電腦(綁約三年),
因為平版電腦硬體不順、容易過當、且3G網路十分不穩定、容易斷訊等硬體上原因,
於2012年5月拿到遠傳館前店代為送修至維修中心。
大約等待兩個月時間都未接到相關電話,
故於七月中旬前往遠傳直營門市詢問,
請門市人員和電話客服代為查詢皆無法解答,
隔天去電維修中心,
維修中心表示平版電腦於2012年5月27日已有人領取,
請我去電遠傳館前店詢問詳細狀況,
遠傳館前店的門市人員也表示貨品已被領取,
但在等待兩個月的時間,
我從未前往北車!!!!!!
等待兩個月時間,
去電的答案卻是貨品已被領取!!!!!!!!!!!!(大驚)
但隨後又接獲維修中心來電表示是一場誤會,
並且平版電腦仍在維修中心未領取。
維修中心一直表示他們的工程師有在某天有打電話通我知,
但是我查閱手機通訊記錄、簡訊匣和語音信箱,
都沒有遠傳相關電話記錄,
工程師表示他有來電,
但是卻連一個語音留言和簡訊都不願意留給客人,
就這樣讓我平白無辜多等待兩個月!
我繳了兩個月的月租費,
卻無法使用到我的平板電腦,
並且多次撥打客服、維修中心,
重複說明一樣的狀況卻無人能幫我解決,
感覺只希望我趕緊把電腦收回去,
幫我月租費打折這樣而已。
維修中心表示賠償兩個月的月租費和換全新品給我為”補償”,
我打給遠傳客服表示想要解約,
客服回覆需付違約金,
我認為才使用兩個月,
平版電腦和網路都如此不堪使用,
在信義區使用網路居然時不時會斷線或LAG,
比台北市政府提供的免費網路還要慢= =""""
我要求遠傳客服必須幫我爭取到違約金打折,
但客服表示最多最多就是原價違約金六千元幫我減免兩個月的月租費,
但是那兩個月的錢本就是我繳納的,
遠傳表現出的態度好像這2個月月租費是”開恩補償”呢?
我再次提出要求,
我連”全新的”平板電腦都不要了,
希望可以折抵違約金,
客服表示從無此例,
因此無法如此折抵...............
接下來我該怎麼繼續呢 = =
是不是因為我口吻太和緩
導致客服覺得我好欺負阿 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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