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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電信啊 你真的要檢討了 十三年前的帳款你要我去那生繳費證明?

事情是這樣的

小弟的姐姐在前幾日去中華電信退租手機加家用電話

沒想到 櫃台竟然告知姐姐 有一筆4千多元的欠費未繳

一問之下才知道 是民國87年間的家用電話費

幫幫忙 十三年了耶 呆帳查到現在嗎? 貴公司的帳單也只寫保存五年耶.... 還要跟我們要繳費的證明...

十三年來 地址從沒變更過 電話從來沒換過 甚至同一租用人名下最多有六個帳戶(2手機 2市話 2hinet)
為何從沒收過欠費通知

這中間 不知道申請過多少業務 也退了不少業務了 就我知道的手機門號就申請三次 家電二次 adsl二次
退手機三次

最好是現在才告知十三年前的欠費

發文在這 是想請教大家 依google大神查出的資料

若以民法 125~128條 五年追討期 不知道適不適用....

還請各位高手指點一下

ps 該電話附掛的hinet撥接帳號 是小弟我的名字..我曾於民國92年間 申請新業務時被告知名下還有一筆
撥接帳號帳款未付 共計八千 當時我就付掉了還順便請中華電信查該市話有沒有欠費 當時說沒有.

這...真的不知道該說什麼了
2011-11-01 3:11 發佈
還好你只是欠電信公司,要是欠政府的稅務單位那你可就慘了!十多年來的利息加上違約金可不是開玩笑的,而且只需發張公文到你老闆手上強制執行扣薪,那你每個月的薪水就會有1/3的全薪不見囉!可千萬別欠稅喔!
民法第126條消滅時效,為時效經過後,債權人的請求權效力減損;債務人可主張時效抗辯。

GG聖 wrote:
民法第126條消滅時...(恕刪)



如果真的找出證明?

能反告詐欺嗎?


身邊超多人稅明明繳了!

過一陣子卻通知沒繳!

f9f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小弟的姐...(恕刪)


撇開證據問題!

就所知,實務上裁判就電信費時效2/5/15年都有,上法院就看你遇到誰了。
這個狀況我也遇到過,
嘿嘿!我跟我老婆都有欠費我的是7年前,我老婆的不到5年。

中華你真是好樣的!

櫃檯說了兩句話:
1.我們的電腦不會出錯
2.你可以去申請債務消滅,就算法院判了,中華電信以後也不會再讓你申辦任何業務。
要討也不是這樣討...
請他們提出欠費的證明先...


不然每個人都跑來告訴你說你欠他錢...
你不就要一個一個證明你沒欠他們錢喔!!
中華電信的行為真令人不能苟同!!!
也許你可以問消保會看要怎麼處理比較好囉~~
原來這不是個案 情形一模一樣.... 只是我朋友被說是5年前沒繳 欺負人啊 還有人同樣情形嗎
我也是啊!

大學時還沒有手機這種東西...都是辦室內電話
年初要NP門號才告知名下有一個室內電話欠費7,8百塊...
屌的是我都畢業10幾年了這帳可以掛這麼久
想一想很丟臉就付了(當年死小屁孩個性搬家也沒辦退租)
中華電信大概是想總有一天等到我來辦理其他業務再順便跟我討吧XDD
新三民主義:鄉民,公民,庶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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