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傳門市3.5G門號加網卡免費7天試用跟我收3575違約金? (已解決)

辦的時候說明是要申請免費體驗7天上網專案,而且用5天就還了,
然後無線網卡剛好沒貨,因為是手機要用而已,我就說那我拿sim卡就好
寫的時候服務人員也沒特別提到違約金部分,這樣能申訴成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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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衝去直營門市問~~門市小姐說系統已經消帳,那幹嘛還寄帳單出來嚇人- -?

虧我已經偷拍了~真的要賠違約金的話就丟蘋果了@@

感謝大家~~~



2011-09-17 0:31 發佈
同事被要求出庭說明時,法官發現在契約上有劃記情況表示如下
上面有特別框出的就是他提醒你的部分,
所以,有任何爭議你很難說你不知道或他們沒告知,

您現在要看的是他收取的項目是否有疑問,
我有看到您付上的大圖有說明不能發話、簡訊等功能,是否有使用到呢?

PS. 我們不是通訊業者, 只是也有用到契約條款
太不合理了
就算有用到通話和簡訊也應該只收取相關費用
不能以此認定客戶簽約後違約
建議一定要據理力爭
再說既然是給人免費試用無線網卡
電信公司還故意開放語音和簡訊功能
等於故意挖洞讓人跳
真的要上法院的話可以說明這點
歸還卡片時有無收據或證明文件?上面日期是否在申請試用日期7天內?
看合約內容是超過試用7天後未歸還(退租)就視同簽約2年,罰的是提前退租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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