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興致沖沖跑到某家電信wimax(ps:暫且不說明是哪家,我要看後續這家公司的處理態度)
然後回家測試的時候,完全沒有訊號。
我有打給客服人員,今天工程師有過來查看,
證實本區完全都沒有訊號。
剛剛客服打給我:
「真的很抱歉,因為本區確實無訊號提供,造成您的不便,請見諒!」
我跟他說我想把合約撤銷,或是你們公司對於無訊號如何處理?
他說沒有辦法,因為wimax為行動上網,不保證每個區域都有訊號。
我心裡在想:
這是我住的地方,別家人家手機沒有訊號,也可以獲得比較好的處置方式。
上面寫的申裝地址是我家,我家沒有訊號,起碼月租費也要減一些吧。
我知道他權力沒那麼大,我請她轉主管,主管於這一兩天會回覆給我。
損失的錢可以當成買經驗,但是我想知道這家公司到底如何對待客戶的。
還是有吵有糖吃?
依照民法226 227(不完全給付)與消保法的規定是可以解除合約的。
或是民法365物之瑕疵,減少價金。
我還在看這家公司的服務態度,如果很差勁,推說合約你已經簽了,就要照那樣走。
我會建議大家不要用wimax,因為涵蓋率不是99.99%。
這樣我身為弱勢的消費者,算是澳洲來的客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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