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間至大陸勞改過兩年
回台灣後發現phs門號不通了, 客服人員告知有一筆49元欠費, (跨丟貴~我人在大陸最好是有電話費跑出來)
但想不差這49元, 就在大眾門市把費用繳了
電話還是不通, 用手機再撥客服專線, 客服人員又告知, 因為欠費的關係, 公司已經把門號收回去了, 現在無法再開通...

跟客服表達我的不爽後, 客服建議我, 現在有個辦法可以開通, 就是「4個月內只要撥打一次電話就可以繼續免月租費」, 當時心想, 這很簡單啊 ~ 掛掉電話後, 立即撥打到我另一隻手機5秒鐘~ 以為一切搞定
沒想到這個方案是「每四個月須撥打最少一次, 否則即開始收取月租費」
4個月後, 我開始收到每月49元月租費的帳單了 ~ 超級不爽 !!
再打給客服, 客服就以官腔回覆, 意思大概是 「不爽就帶著身分證, 自己去門市辦理解約」
問題是, 當初他可以自動把門號收回, 現在憑甚麼要我自己帶著證件去他門市乖乖把門號繳回?
事情一拖, 帳單已經累積3個月147元 ...
打給消保官申訴, 消保官要我上網填表格 (對政府部門不是太有信心)
跟公司法務討論後, 法務認為對方新光集團家大業大, 告起來贏得機率很低, 而且曠日廢時, 建議不要
不知道有沒其他網友們遇到大眾電信想盡辦法取消免月租的動作? 除了被他予取予求, 我們還有其他辦法嗎?
phs門號本來就少用, 停用不造成困擾, 只是大眾當初宣稱的「終生」免月租呢? 我可還沒死啊
身為小市民, 我無力跟大財團鬥法, 我想, 我唯一能做的就是, 客戶大人我沒辦法, 但下游廠商同學好友們, 只要是大眾電信門號, 就不要想再接到我任何電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