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於98年3月31日在台灣大哥大桃園建國門市辦了一個門號因為當初不缺手機,所以只辦了門號的優惠明明我手上的台灣大哥大專案合約確認單上面寫的很清楚新申辦合約年限:二年(12個月後可調降200型)還有蓋店章這個月初打電話到台哥大要求調降約租費(本來是401)結果得到得答案是:我們的系統上面顯示你的合約是兩年不得調降月租費的唉!!我只能說如果我沒把這張留下來不就悶了!!台哥大這算不算是欺騙消費者?以後再也不敢辦台哥大的門號了!!如果台哥大在不給一個合理的交代,就找NCC投訴有沒有人知道該怎麼投訴阿!
jerrysun0508 wrote:我於98年3月31日...(恕刪) 看起來就不是台灣大哥大的合約書應該是在特約門市辦理合約書應該是有條款詳細的寫著合約年限與限制他只是隨便打個V就當成合約書很奇怪你應該回去問幫你申辦的人才對
基本上這樣說有點不太公平..首先要確定樓主是在台哥大的"直營"門市辦理續約的嗎???怎麼續約的合約書不太一樣..??怪怪如果是特約門市還是一般通訊行所申辦續約的話那...嚴格來說問題是出在當初續約的申辦人員很多方案都是會有陷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