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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開「台哥大」是對的...

事故起因:
因本人於98/8前任職於「台」公司...
擔任維運工程師(負責基地台維運全般事宜)...
任職期間,公司提供2張SIM卡使用(電話&無限網卡)...
故於98/9/1前往直營店辦理退租(離職日隔天)...

事情真相:
近期陸續接到「台」公司客服人員,要求繳交電信費用...
經查為當初2張SIM卡的其中一張(無限網卡那張)...
欠繳費用為4500元(1500*3)...
9~11月共計3個月...
問題是,本人已於98/9/1前往直營店辦理退租...
但客服表示,其中1張卡並無「退租記錄」,無法認定當天是否同時退租2個門號...
但問題是,我都離職了,有必要留住1個月租費這麼高的網卡門號嗎?
況且9~11月,本人根本沒收到「台」的書面帳單(若有,至少可以少繳2個月)...
惟「台」客服表示當初任職時,是申請「電子帳單」,故不會另外以「書面」方式告知...
但這樣,合理嗎?
這麼大一間公司,當客戶第2個月後未繳清帳單金額時,就應該以電話或書信(實體帳單)方式,行告知之義務...
否則若今天沒發生這件事,而是在1年甚至是更久的時間後才索款...
那...真的是『啞巴吃黃連』...有口難言...(變相詐財?行蓄意隱瞞之實?)


後續處置作為:
目前客服人員表示,願意向上級爭取只需繳交1500元(一個月月費)...
但不一定保證一定可行...
這件事後續在向各望網大說明...
唉~「台」這樣搞...我已經考慮向NCC打小報告...(基地台黑站位置)
這麼無情無義...

2009-12-04 20:18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台哥大
這2個門號是用你的名字申請的嗎?公司提供的應該是公司名字吧!

你的案件可以請勞工局來協助處理.


slai60大您好~
這2個門號公司是以「員工個人」名義給予申請...
1個門號是一般手機公務通話使用,公司提供每月2000元免費...(此案已退租之門號)
1個門號是專門提供電腦無線上網、測試之公務電訊門號,以上網吃到飽為主...(此案目前爭議之門號)
因不想將事情擴大,所以個人容許底線僅願意繳付1500元,實為合理...(畢竟雙方都有問題)
現在就看「台」如何解決這件事了...


cccle wrote:
slai60大您好~...(恕刪)

現在退租會有退租單嗎?我沒退租過我不知道...
下雨時滿天的雨滴是我思念妳的訊息,雨後的彩虹是我喜歡妳的痕跡!燦坤會員卡號:26008731。
cccle wrote:
事故起因:因本人於9...(恕刪)


離開「台哥大」是對的...
離開「中華電」是對的...
離開「遠傳電」是對的...
離開「威寶電」是對的...
離開「亞太電」是對的...
離開「OOO」是對的.................
Arena speedo wrote:
離開「台哥大」是對的...
離開「中華電」是對的...
離開「遠傳電」是對的...
離開「威寶電」是對的...
離開「亞太電」是對的...
離開「OOO」是對的.................(恕刪)


別做檢舉黑站的事情
因為難保彼此業者不會互相認識,等一下就會變成這種狀況
沒有萬能的資費,只有懶惰的使用者!網路問題?盡量解決就好啦!
1個門號是一般手機公務通話使用,公司提供每月2000元免費...(此案已退租之門號)
1個門號是專門提供電腦無線上網、測試之公務電訊門號,以上網吃到飽為主...(此案目前爭議之門號)
因不想將事情擴大,所以個人容許底線僅願意繳付1500元,實為合理...(畢竟雙方都有問題)
現在就看「台」如何解決這件事了...

大大

2.既然是公務門號 雖說是3.5G用 但應該也是44幾開頭的 我想客服應該也知道
且既然大大您說是跟1的公務門號一起退的 直營門市辦退租時應該都會給單才對

要不要查查看您是在哪家直營辦退的 去查查紀錄 我想GSMXX應該都會有紀錄的
cccle wrote:
因不想將事情擴大,所以個人容許底線僅願意繳付1500元,實為合理...(畢竟雙方都有問題)...(恕刪)


這句話很耐人尋味
做為一位好國民,你應該去檢舉黑站,法令不許的事,不可以做哦.
et0621644 wrote:
做為一位好國民,你應...(恕刪)


我是不知道大大您用哪家門號啦
但各家都有黑站的存在.
真的要檢舉恐怕是各家都會中標

試問大大您支持檢舉
那廣大民眾因檢舉而導致訊號不穩收訊不穩時大大願意出來替檢舉人背書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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