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udloser@01 wrote:
台星799照樣限速...(恕刪)
贊同,但我認為還有問題
以常態分佈來說,極高與極低資費應屬少數,因此,在中間資費的居多(優先權差異不大才對)
若以搶客戶削價競爭來說,中低資費應該較多(極少高資費能佔用多少?)
又以資訊不透明的情況來說,所謂優先權與資費的連結關連性多高?也無法定義固定式的不同資費不同網速權限,除非刻意提高高資費與較低資費的差距,否則低優先權的設定與沒有設定此一權限無異
再說,優先權的差異反應如不在網速則對用戶沒有意義,若反應在網速,則較多折扣(低資費)的則與號稱的不降速產生了矛盾(以往NCC查核499不降速與高於499資費的網速是否一致即代表理應不該有差別)
因此優先權的落差也應視為服務的不平等,違背了不降速的原則,不應用不同字詞規避網速限制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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