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rre wrote:影音請見66樓。...(恕刪) https://rclaw.com.tw/post-270-5175刑法第310條誹謗罪,是將不實的內容傳遞公開,而其傳遞的內容造成他人之名譽損害,即為誹謗罪。對於散布的事實,如能證明其為真實,不罰,樓主未經查證 卻已有散播之實 貼個影片就說不關我的事...那這棟樓也是姓陳蓋的???不是他說了算 是法官說了算
要是真能免費漫遊不是更好,可惜除非你門號有加錢開通漫遊,不然去大陸旅遊是無信號的。而且漫遊打電話要多收錢,連接電話也要錢。這就為何很多人說VoWIFI好用的原因,因為出國旅遊只要飯店有WIFI,就能照常接打電話,照國內價錢。至於在台灣本島收到中國電信的基地台信號,那純粹鬼扯無稽之談。別太神話對岸科技了,隔幾百公里還能收到信號,外星人黑科技啊要是台灣本島真能收到對岸基地台信號,那還辦貴鬆鬆的三大+二小資費做啥啊,直接辦對岸的便宜太多了
Carre wrote:幫補影音。避免亞太...(恕刪) 這主席也說的太離譜,我手機一直把聯通當副卡因為經常要接驗證簡訊,在台灣因為漫遊只會出現台灣的電信公司名稱。唯一出現會被中國聯通蓋台的地方是搭小三通船抵達水頭碼頭才有可能。所以在水頭碼頭最好是關機,否則你用台灣電信公司的卡就有可能被蓋台變成中國聯通,這時打台灣電話可能會被收國際漫遊費(如果沒有關閉國際漫遊通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