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部一鐵鎚 wrote:
酸民真的很好笑,
辦4G吃到飽,
不能開熱點給電腦用,
不能看YouTube,
不能看各種串流,
不能開視訊,
用量超過還要擔心變黑人。
A不能做B不能做C不能做D不能做...
原來這就是“4G吃到飽”,真正使用方式,好棒棒!
樓主,我特別拿出我去年申辦99元1M吃到飽的合約書出來看.確實特約事項寫了一堆:
第一項就提到不合常理之使用或其他濫用行為,包括作為伺服器設備或主機電腦應用,連續性網路攝影或廣播,自動資料傳遞或設備與設備間自動連結,大量服務使用(如手機路由裝置),作為私有線路或全時間或指定資料之替代或備援,p2p檔案分享,透過軟體或其他設備維持網路連續有效連結等情形,如有違反者視同違約,台灣之星得暫停通訊或逕行終止服務契約.
(以上我只簡略寫出相關內容,非全部內容)
吃到飽,確實是有限制一堆不能做的事項.
不過我自己都三百元內沒去繳費,不知我是不是也被拉黑了.


中部一鐵鎚 wrote:
輸入完身份證顯示這...(恕刪)
威寶時期有欠費 也會這樣
2年前的11/11 台星188開搶 幫前女友搶 系統就是顯示這樣
隔天去門市查 說威寶時期 欠費36元, 懶得查了 直接繳掉
188 第二波開搶 就順利搶到 可結帳, 前女友用該門號 也超過2年了
但是很明顯 你是濫用被黑
不合常理之使用或其他濫用行為,包括作為伺服器設備或主機電腦應用,連續性網路攝影或廣播,自動資料傳遞或設備與設備間自動連結,大量服務使用(如手機路由裝置),作為私有線路或全時間或指定資料之替代或備援,p2p檔案分享,透過軟體或其他設備維持網路連續有效連結等情形,如有違反者視同違約,台灣之星得暫停通訊或逕行終止服務契約.
契約就是這樣, 簽了請負責
你都說你開分享了 月流量 300~600g
是用手機開分享 還是分享器(其他設備) 你隨便挑一個承認
現在是不給你辦 不是辦了才終止, 你這樣濫用 有不良紀錄在先 誰要讓你回來
合約就在那裡 你氣pupu也沒用, 台星不打算收你這個澳洲....可能留學過吧! 文學素養特別好的客人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