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u6513 wrote:
4.有訂報紙嗎? 預繳一年,送六個月免費雜誌!....
六個月後,雜誌未經你同意!(有發簡訊告知)繼續送來,並向你收費,這樣你能接受嗎?(恕刪)
舉例失敗,這是先付錢後使用
手機月租型通信費是"先使用後付錢"
請看合約、請看合約、請看合約
icu6513 wrote:
3.((我媽媽己經七十歲了))
都有開機,手機很少使用,只有接,很少打,這個月帳單通訊費只有 (5元)
她有義務嗎 ? 隨時注意...也確實清楚看中華電信簡訊並反應嗎? (恕刪)
業者沒有務必通知,
請不要把業者的好心當作理所當然
所以這點還是失敗,
牽扯到媽媽的年齡,也是失敗
只要是正常行為人所擁有的權利、受法律的保護都是一樣的
icu6513 wrote:
合約內,附贈一門免費熱線,使用是我們的權利
合約到期,免費熱線被取消是理所當然...
要不要繼續,((付費使用熱線)),是客戶權利 !!!(恕刪)
是你的權利沒錯,但是你有寫"到期後自動取消"到合約裡面嗎?
沒有寫,哪來的權利?
PS.雖然他們也不會讓你寫。
就算你寫了,也是沒用。他們可以不跟你簽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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