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侮辱的人須特定
如果是你們來特定那就不是我在侮辱
310 釋509給爛電信
不知道你還有什麼問題?
所以您是台大政大東吳成大北大法律?
反正我特定的就是那些爛人啦
至於是誰喔
不要自己坐進去就對了嘛
有人認為我在講你的歡迎到地檢署提告
如果念法律還要管道德
那念法律幹嘛
念宗教學系不就好了
您是本科系的話會不懂?
就是會有爛電信也會有爛用戶啦
雞生蛋還是蛋生雞的問題
您很熱心想要教受害者
卻沒想想這些人是不是自己有問題
您的道德是否也存有瑕疵?
01就是這樣啦
和大家站不一樣方向就要被砲
早就是家常便飯
jan24 wrote : boss1228 wrote:
都是這些人把品質搞爛的 最好趕快退一退滾蛋 ..(恕刪)
高使用量消費者按照遠傳所訂規則,繳交最高無限費率,就算傳輸量大,何罪之有?
遠傳以無限傳輸招收大量客戶,恐怕是設備不足以應付爆增的用戶
但不以收取的高額月租費擴充設備,反而以玩弄手段欺瞞客戶,侵犯客戶權益,你說誰該譴責?
沒想到學法之人,竟然也是非黑白不分!!
...(恕刪)
所以我兩邊都砲啊
遠傳合約上沒說明就偷限速本來就該砲
但是卻沒人想想是誰造成的
哪裡不分明?
吃到飽合約上本來就不保證頻寬
說無限下載量也沒錯啊
頻寬和下載量本來就是兩件事
影響到一般正常用戶還可以這麼大聲
不爽就快解約吧
砲我對你們的頻寬一點幫助都沒有啦
治標不治本到哪都一樣啦
boss1228 wrote:
所以我兩邊都砲啊遠傳...(恕刪)
所以你幹嗎發前面那堆文
既然炮你沒有用
那你自認講了一堆不過是屁話???
無線上網是趨勢
或許有哪天甚至可改變大多數人有線上網的方式
無線上網用戶大量增加事實
電信公司必須利用營收來增加設備提高頻速這是他們的責任
而非把過錯賴給用戶而坐收高昂的無線上網費用
甚至利用此漏洞來使用戶自行解約收取高額違約金創造營收
這樣做都合法???
現在這篇討論的是電信公司單方面未知會消費者的狀況下限制網速
甚至有人辦第二天網速就有問題
可能已經不只是針對高流量用戶進行限速的問題
而是所有使用者都可能面臨到的狀況
這樣的情形難道不嚴重難道都沒有違反合約精神
我先聲明我不是遠傳3.5G用戶(看了這篇後我才取消辦遠傳3.5G的想法)
但是這種明顯讓人一看就知道有問題的合約
有受害者跳出來發聲對廣大消費者是有正面意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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