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示雙證件是為了保護你自己的權益,如果路上甲哪天撿到你的身份證,跑去辨了二隻門號,貸款,信用卡,都不用確認身份,看到身份證就給辨,為了業績店家一定很樂意,你覺得這樣子的做法好嗎?雙證件上的照片都跟本人都長的有點不一樣,這只是基本的辨識方式,一堆消費者,常常在門市腦怒,本人就已經來了為什麼還要雙證件,你又不是名人,沒幾個人可以喊出你的名字,更何況是服務人員,就算馬英九本人去電信業申請門號,一樣要雙證件,沒有特權!!
020411385 wrote:請問您有實際量化的數...(恕刪) 自己去警政單位網站爬看看就知道了,而且這還是有破案的,沒破案的還不知有多少?詐騙集團會比政府笨?就算是國內無法辦門號,到國外總是可以吧!很多國際詐騙組織就是這種道理,為何抓不完?很簡單,因為詐欺在國內屬於輕罪,對警察來講績效不高,警察會願意花大錢和精力抓國際詐欺?那還不如抓殺人的,政府不好好研究如何抓詐騙甚至重罪處分,例如網路實名制、申辦人現場拍照,甚至比照酒駕終身不得考駕照,觸犯詐欺累犯或惡性重大者,終身不得申辦任何電信或金融業務,以遏止詐欺歪風,相信這樣做法比拿雙證件這種治標不治本更能阻止詐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