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ook0903 wrote:
前幾天打去客服問順便...(恕刪)
本來以合約內容加公聽會內容上
遠傳就站不住腳的
不能隨意在上面壓優惠期限2026/1/1
本來很多11元的合約與任意選的合約就沒有優惠期限
遠傳這樣解釋只是更打臉自己的矛盾
遠傳只能在2026/1/1後變更有優惠期限已過期的方案
合約白紙黑字怎麼寫就怎麼做
否則立合約有啥用?!
消費者自己要清醒一點
內文搜尋

X
brook0903 wrote:
前幾天打去客服問順便...(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