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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亞太11(Q1911)確定使用至「4G頻段」服務終止。

j6tv53f7 wrote:
幫收集2020/1辦...(恕刪)

收集什麼?Q1955 有廣告「終身優惠」嗎?
hero374383
hero374383 樓主

和大大一樣疑惑,看不懂是要樓主收集Q1955資料,還是原提議者提供?

2023-12-19 14:30
Putin Go Die wrote:
是你搞錯方向了吧,這...(恕刪)

「恐怕法律不是像你想的那樣運作。」,
所以是照你的想的那樣運作?

還是拿過時資料和沒有任何證據輔佐的言論來譁眾取寵,4904 就會更改合約內容?

怎麼運作說來聽聽?
願聞其詳!
3
回去查當時自己的合約
代號Q1955 沒找到"終身"字樣....
哭慘...@@

真心覺得樓主是遠傳派來的.

請各位回歸到契約本身,
契約本身的內容,
其實有隱含終身的概念.

沒有經過主管機關同意下,
遠傳敢換動, 請各位投訴消保官.
一件一罰, 罰到遠傳脫褲子.


請記得是"消保官",
不要找到髒兮兮.

今天我們當初原本就認定終身不綁約,
並且不去異動, 優惠就終身的前提下.

實際上是符合這點:
"惟依交易慣例、契約類型或其他情事綜合判斷,而
得認為在正常情形下,消費者無法預見該條款之存在時,依消保法第 14
條之規定,該條款即不構成契約之內容,自亦不得拘束當事人。"

附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的連結:
定型化契約之概念與法律效果暨實務見解分析

樓主一直想要帶風向到facebook上面的終身字眼.
其心可議.

補充說明:
契約簽訂當下, 就已經是不綁約無期限,
事後亞太補充只能用到2023年, 請問經過誰同意??

如果有人覺得只要公司高興就可以隨意公告,
那從今天公告並開始月租費全部調漲10000元,
請問你們買單嗎? 能只靠公告就推翻當初的契約內容 ?
那還簽個鬼契約.

現在遠傳就一直宣傳2025, 有人就買單, 替遠傳說話,
下次遠傳直接公告當天調漲一億元月租費, 就算你當日去退租,
遠傳也賺飽了, 退租當日, 月租一日費用就坑死你們這些使用者.
往事pass wrote:
真心覺得樓主是遠傳派來的.

請各位回歸到契約本身,
契約本身的內容,
其實有隱含終身的概念.

沒有經過主管機關同意下,
遠傳敢換動, 請各位投訴消保官.
一件一罰, 罰到遠傳脫褲子.

請記得是"消保官",
不要找到髒兮兮.

今天我們當初原本就認定終身不綁約,
並且不去異動, 優惠就終身的前提下.

實際上是符合這點:
"惟依交易慣例、契約類型或其他情事綜合判斷,而
得認為在正常情形下,消費者無法預見該條款之存在時,依消保法第 14
條之規定,該條款即不構成契約之內容,自亦不得拘束當事人。"

附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的連結:
定型化契約之概念與法律效果暨實務見解分析

樓主一直想要帶風向到facebook上面的終身字眼.
其心可議.

補充說明:
契約簽訂當下, 就已經是不綁約無期限,
事後亞太補充只能用到2023年, 請問經過誰同意??

如果有人覺得只要公司高興就可以隨意公告,
那從今天公告並開始月租費全部調漲10000元,
請問你們買單嗎? 能只靠公告就推翻當初的契約內容 ?
那還簽個鬼契約.

現在遠傳就一直宣傳2025, 有人就買單, 替遠傳說話,
下次遠傳直接公告當天調漲一億元月租費, 就算你當日去退租,
遠傳也賺飽了, 退租當日, 月租一日費用就坑死你們這些使用者.


小弟書讀得比較少,
撰寫出不入流的文章有勞您費心了!

請您發帖/文章來瞅瞅,
如何爭取權益,
大夥還等著您指點一二,
也讓小弟學習學習,
不吝賜教!

hero374383 wrote:
小弟書讀得比較少,撰...(恕刪)


借用美酒大的圖.

自己去確認契約有沒有綁約這件事情.
不需要讀太多書.

美酒大都特別幫你標註一下 "合約期間" 看到任何日期嗎 ?

可以不用再亂帶風向,
遠傳自己都不敢標註Q1911.

補充說明:
遠傳現在的招數就是騙你們去續約,
補上續約這一條, 達成合約書上的約滿條件.

所以聰明的各位,
別被遠傳派出的網軍洗腦了.

2025過後, 遠傳敢動,
就一起向各地消保官申訴.
同意書不是合約書吧

不得不說 雖然我也很想終身 但我看到其實有一條重點







a00764599 wrote:

雖然我也很想終身 但我看到其實有一條重點


那是「活動內容」,並不是「合約內容」!(可以隨時修正活動內容,不得擅自修改合約內容。)

什麼是「活動內容」?

舉例:這個月慶祝10週年活動,推出399吃到飽方案,只限10天內申辦,錯過了再等10年!

修正活動內容舉例:本活動受到熱烈迴響,再延長10天⋯⋯(原本10天修正為20天)
第四十二條 本契約之變更或修正,應經主管機關核准

不知道,不綁約是不是不定期契約
如果是的話,好像主管機關Ncc已經同意更改,只能用到113年12月31日

ncc公告:
本處分送達時,申請合併之兩公司之既有定期或不定期契約用戶,
得依契約原訂資費、內容及條件使用至113年12月31日;但契約超
過此期限者從其約定

遠傳公告:
一般專案(含不綁約及無合約方案)可以依照原來合約內容條件使用至2025/12/31

如果主管機關ncc同意,亞太也依法公告通知用戶了
要抗議也是現在,像q1911
怎麼大家都說2年後再去抗議,真的很奇怪

現在不抗議,不就是代表對使用至2025/12/31沒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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