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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雙11辦新門號吃到飽 男控不當連結!被強綁舊號不得跳槽

01978 wrote:
會有台星方案的有幾個

只知A終身合約期滿,若無異動,即可保持終身原合約
沒聽過B新合約完成,連不相關的A舊約也不能異動
這是什麼狗屁合約?那要不要如前面所提
同戶籍的都連作,誰異動,就全恢復原價,醬大家是否較爽!?(恕刪)


你同一人跟同一家公司簽好幾個不同合約,本來就可以連坐。

因為合約全都你1人簽的…

把名下門號出租/出借給別人用,以為門號給別用就不是你的門號?這是你的問題。



你名下有幾個中華電信的吃到飽合約?

同一戶籍但不同人,為何可以連坐?一人犯罪,連誅九族?

01978

那為何有連誅九族這個詞? 明明一個人犯罪,全家都要死,若是你在那個朝代,你敢吭聲嗎???

2021-11-01 14:40
RentHA wrote:
你同一人跟同一家公司簽好幾個不同合約,本來就可以連坐。

因為合約全都你1人簽的…

把名下門號出租/出借給別人用,以為門號給別用就不是你的門號?這是你的問題。

閣下的意思是我同電信商下有三門門號
其中一門號忘了繳月租,連坐三門都可以被停話嗎???
我開了一家汽車出租店,車子都登記自己名下
車租出去了,出了事,我要蓋括承受,撞死人,撞紅燈,吃霸王餐...
都是我的錯!?
你生了三個小屁孩,一個霸凌同學,一個偷拍裙底,一個吸毒砍人
你都會負責!? 三個都你生的啊...

我在A公司買了一部車子,貸款全繳完了
A公司看我還款記錄良好,優惠我再買車每台車可以優惠20萬
於是我又買了兩部車,結果車貸繳不出來
我把第一部車賣掉來繳車貸,結果車商說我違反笨蛋條款
把我後來買的車的優惠取消,要我補繳原本應該付的原車價共40萬
大家都貪圖這20萬的優惠,所以沒人想檢舉車商笨蛋條款或拒買
有些人因沒注意到這不合理的條款,所以一堆在旁興災樂禍地嘲笑
然後還笑此人貪小便宜,遠遠不如自己聰明地擁有88終身吃到飽
是這樣嗎?
汽車保險就有 連坐法 很不公平
記的幾年前 開營業車 有發生事故(不是酒駕)
第二年 保險變貴了 這我可以接受

但我不能接受的話 我的自用車
(我有二台車 一台自用車 一台營業車)

竟然也變貴了 說危險系數高

我說我這台保好幾年 從沒出過車禍
為什麼也要跟著漲價
保險公司說 規定就是這樣 很不合理

而且 我營業車和自用車 保險是不同家
竟然也可以漲價



所以並不是沒有連坐法

至少汽車保險就有了
美酒斗十千

保險公司沒規定不可換去別家投保(不然就漲其它保約的保費),且汽車保險的保費是有個"係數",這係數不是保險公司自己決定的,是有個全國性的共同平台算出來的,不管換到哪家保險公司,發生事故係數都會漲。

2021-11-01 15:31
天下至尊

這我後來才知道 但還是覺的不公平為何我營業車出事故變成另一台從沒發生事故 也要跟著漲保費等於一台出事情 名下所有車子都會漲後來改掛家人名下 才沒那麼貴

2021-11-02 16:08
我不知道連結別的門號算不算合法, 不過這種規定電信公司的法律部門一定是研究過的.
可能有人會有不同意見, 不過可能只能打官司才能知道結果了,

不過純就合約來看
這幾年辦了好幾個雙11門號, line, 亞太, 台星,
我感覺現在幾大電信商的合約都算寫得蠻清楚的, 尤其是一些限制都會再三強調.
而且我看到的合約都還蠻短的.
而且電信合約算最單純的了.
如果電信合約都無法看懂, 或是不看.
那我真的建議應該避免簽任何合約.
不然去租車, 撞了, 可能會怪車商為何要他賠,
買房子貸款, 信用卡晚幾天繳,怪為何要罰錢,
最可惡的是政府, 所得稅/地價稅等都沒簽約, 為什麼沒繳或晚繳也要罰錢
這旋轉門的水很深,單單條文要反覆推敲才能真明白,否則也不會有這麼多爭議吧,建議台星今年如果還有,請舉實例或圖文讓消費者更容易了解。
為了200x(30-已用)=頂多6000

打官司請好律師這點錢連諮詢費都不夠,除非全都自己來,何況對方大公司法務連消基會消保官都不鳥了,最多靠ncc解約一生不與它打交道

花這錢才學到中華的好,雙np488漲到588感覺也不是那麼貴了
美酒斗十千

每月的差異不是200,而是499x2-188-94=716元。

2021-11-01 17:38
01978 wrote:
閣下的意思是我同電信商下有三門門號
其中一門號忘了繳月租,連坐三門都可以被停話嗎???
我開了一家汽車出租店,車子都登記自己名下
車租出去了,出了事,我要蓋括承受,撞死人,撞紅燈,吃霸王餐...
都是我的錯!?
你生了三個小屁孩,一個霸凌同學,一個偷拍裙底,一個吸毒砍人
你都會負責!? 三個都你生的啊...

我在A公司買了一部車子,貸款全繳完了
A公司看我還款記錄良好,優惠我再買車每台車可以優惠20萬
於是我又買了兩部車,結果車貸繳不出來
我把第一部車賣掉來繳車貸,結果車商說我違反笨蛋條款
把我後來買的車的優惠取消,要我補繳原本應該付的原車價共40萬
大家都貪圖這20萬的優惠,所以沒人想檢舉車商笨蛋條款或拒買
有些人因沒注意到這不合理的條款,所以一堆在旁興災樂禍地嘲笑
然後還笑此人貪小便宜,遠遠不如自己聰明地擁有88終身吃到飽
是這樣嗎?


雙11是利用新合約去規範舊合約,

台星的遊戲規範就是這樣,

台灣有五家電信,也只有台星在玩而已

大不了不要辦,何必為他氣噗噗的…

你上面比喻其實有點小問題
直播不看,論壇不看就算了
去年都討論到爛掉

連簽合約也沒再細看嗎? 真的為這種人感到憂心
往好的地方想...
鬧越大越好...
最好是鬧到2021年的雙11...台灣之星取消旋轉門條款
真的有的時後當不知道法律權利跟相關的規定,真的不能簽

畢竟不是律師,一定要先了解再簽
不懂就不要簽

小弟是受害者

眼瞎

電信合約這個,對一般民眾其實已經很白話了

如果是其他…就很大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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