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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了 幫低調

甲向乙公開且真心的道歉
乙接受,得到尊重並顯示自己有大氣度
事情就完美結束了
這樣不是很好嗎?

上法院很煩的



不是來領雞排滴
125475368 wrote:
你講的是民事求償,就...(恕刪)

要有前科得先經判決確定,而緩刑時效過了就沒了。
兩位是因為什麼事情吵架?
sgg011058 wrote:
甲向乙公開且真心的道...(恕刪)


我昨天跟他說 改文+別再來招惹我

我連道歉都不需要



今天他還是來對我酸言酸語, 那我就說到做到 提告
宅味十足 wrote:
要有前科得先經判決確...(恕刪)


知道啊

就等結果啊

我又沒差
bob0123 wrote:
外縣市+1

如果你...(恕刪)



你已經超過50了 沒資格領了
125475368 wrote:
你講的是民事求償,就...(恕刪)

我記得這個緩刑,易科罰金,警局申請的良民證明書上面,不會留下前科紀錄。
緩刑這資料只有警政系統看的到,有隱私問題,不會有洩漏給民眾或公司行號知道。
這我之前看到的印象,實際給懂法律的回答。
hjfrank wrote:
兩位是因為什麼事情吵...(恕刪)


沒吵架, 他開樓自爽 說兩年就不是台星黑名單 可以辦今年188了

我不過回 這只是初步線上申請,如果內部審核不過 一樣辦不了


他就引言 辱罵我
以和為貴!
得饒人處且饒人,雖然我90公斤也喜歡吃雞排!
誰能無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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