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b0123 wrote:LM 沒有月租 99...(恕刪) 有空看看天下雜誌寫的這篇文章吧。找電信專業經理人,就是等死?「門外漢」林之晨pk「老將」井琪這兩個天才的新創意,台灣的電信市場肯定很精采。遠傳已經開出第一槍了,接下來看台哥大了。
我剛剛到遠傳官網沒有看到分享收300元這個規定耶https://www.fetnet.net/postpaid/rateplan/all-plan/notice.html而且連結樓主提供的ptt連結發現備註有兩個(14)感覺怪怪的...
對 最好各位都不會帶筆電商務需求在外面用手機網路上網說分享不合理 習慣被廠商壓榨?要不買盒飯也限制不能分享給你小孩吃好了我今天用方案 選擇吃到飽 是我逼廠商提供這個服務跟價格嗎沒那個屁股別吃這個瀉藥怎麼一堆人覺得限制分享是對的台灣奴性真的好重
work wrote:不是疑似喔是3/22公告的Line上網資費方案https://www.fetnet.net/postpaid/rateplan/all-plan/notice.html 12跟14條完全一樣?!還是臨時改掉了啊?
125475368 wrote:大驚小怪美國 2010...(恕刪) 沒事為何要自己腦補!啥叫台灣濫用?誰規定的?有任何法源依據?為何要無限上綱?你繳交美國的稅金?那麻煩您去美國!這裡是台灣,中華人民共和國!請就事論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