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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嘴說不如用手作啦!能在這打字為什麼不能去NCC打字


TIM阿信 wrote:
已向NCC投訴 +1...(恕刪)


我也收到了

雖然看不太懂

是要台星出面解釋的意思嗎?
flickr https://www.flickr.com/photos/88862088@N00/
portnoybest wrote:
我也收到了雖然看不太...(恕刪)

要NCC跟台星要資料,到底有沒有88方案2萬門,沒有的話就是廣告不實,浪費大家排隊時間,請NCC罰台腥

就是搞不懂 wrote:
要NCC跟台星要資...(恕刪)


同意 目前重點不是要不要開放補償88專案

而是如果真的台灣之星只是把88專案當誘餌

耍了那麼多人浪費一個假日 最好是能重懲

讓業者要辦活動之前 搞清楚自己斤兩

明明也可以當初就是用序號當資格

有拿到的 把時段切開 讓大家慢慢在網路辦手續

我沒拿到序號 心甘情願認輸 但是卻用浪費大家時間的手段 也顯示出多少缺額還可申請 進去了 卻最後資料完成後一腳把你踢出

就好像去門市排了三小時 結果資料完成 刷卡程序問題
店員馬上跟你說 先生再去後面從排一次 就是這一點

超不爽

目的可能衝高它網路流量 達到廣告效果 這一點真不可取
monomono168 wrote:
同意 目前重點不是要...(恕刪)

真的是這樣,要是台腥事前說清楚要辦88的話,要先1、排隊進場,還要接受2、進場選號 3、留個資 4、刷信用卡;這4個流程我們都可以隨時把你技術性踢掉給你重排。188隨時大門為你而開,我覺得今天沒辦到我不會機機歪歪一堆。
剛收到NCC發文給台星的副本,才10人申訴?太少了些!

敬啟者:

  民眾X君等人申訴雙11資費方案活動衍生之爭議乙案,請貴公司依說明二於文到15日內妥處逕復並副知本會,請查照。  

  一、依本會107年11月11日及11月12日受理陳情案件移案表(計10案,如附件)辦理。  
  二、依消費者保護法第43條規定:「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因商品或服務發生消費爭議時,消費者得向企業經營者、消費者保護團體或消費者服務中心或其分中心申訴。企業經營者對於消費者之申訴,應於申訴之日起十五日內妥適處理之。消費者依第一項申訴,未獲妥適處理時,得向直轄市、縣(市)政府消費者保護官申訴。」  
  三、另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請注意民眾個人資料保護事宜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敬啟
收到NCC回覆,真令人氣餒,才登記9案,難道真正申訴的人這麼少?



puosua wrote:
收到NCC回覆,真...(恕刪)


應該不是只有10個人申訴

而是他以10個人為單位發MAIL通知

因為我收到的內容是民眾田君等人... (我不姓田)
stonys wrote:
應該不是只有10個人...(恕刪)

我連回函都沒有收到啊!為什麼你們都收到了
我贊成大家去申訴(我也是在15分鐘被踢出3次,仍然沒成功...),但是看NCC給台星的函文,是要他妥處逕復,也就是把球丟回台星,請他自己處理,大家若不滿意他的解釋,NCC也寫「消費者依第一項申訴,未獲妥適處理時,得向直轄市、縣(市)政府消費者保護官申訴」,請大家跟消保官申訴,看來NCC是沒介入的。大家參考。
yang0106 wrote:
我贊成大家去申訴(我...(恕刪)

等看看吧!不行的話自己發個幾十塊存證信函給台腥,拿去水果爆一下試看看。
如果台腥這樣玩都沒事,以後要我參加別家的搶購都會怕怕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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