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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手機被老闆罵髒話..Kmall B1聯強 瑋爵通訊 有人遇過這種狀況嗎...

太過分了吧! 我們是客人耶!
水果日報啦!
版主的經驗我有遇過
我記得我還唸書時和女朋友 去西門町逛一家鞋店 我女友試穿了兩雙鞋之後覺得不是很喜歡決定不買 就在快要走到門口的時候 店員就說了一些語帶雙關的話 (被我抓到還不承認喔 社會上就是有這種人 etc...)當下其他的顧客都一直看著我和女友 以為我們是小偷或是作什麼不對的事 拜託鞋子那麼大哪偷的了) 當下只是楞一下 沒做反應.
事後超後悔沒有當場反擊 後來也就算了 .... 從此以後我想好遇到這種情況要怎麼回話----態度不溫不火的說 恩 在我充分領教過您的服務態度之後 也難怪到現在您還在這裡做事......他一定會很嘔
--僅供各位大大參考
P.S. 在鞋店那次之後也沒有機會用到這句台詞.
Kmall的B1都剩沒幾家了,下次有空會去參觀參觀
我還是比較喜歡去NOVA,一上三樓左邊那家老闆人很好
是賣相機跟記憶卡還有一些週邊,大家有空可以去逛逛
我是住基隆,有空去台北逛都會去那裡跟他們聊天
上次還拿雜誌給我回家看,我也會幫他們處理電腦的事情
做人本來就是互相,好店家也要多多宣傳,一定要支持
那種濫店家也太機車了,一定要給他好看才行,讓他罰錢罰個夠吧!
投書去壹周刊吧,

總是在這個時候發現一周刊的好處?
依樓主的陳述,該店家老闆的行為是可以以刑法309條公然侮辱罪來論處的

但是有以下的前提

公然侮辱罪是告訴乃論,就是樓主必須主動前去轄區所在警察局報案,製作筆錄

需要證據,證據有以下幾種:人證、物證、文書、通譯、鑑定。

樓主的母親是當然的人證,只是實務上缺乏說服力(但是如果可以以客觀證據證明當時樓主的母親確實與樓主同在現場,則另當別論),如果樓主真想提告,建議重返犯罪現場,尋找當地願意證明對方說過侮辱性言語的人士,抄錄其聯絡方式(住址、電話)。最好證人是全程目睹,可以直接證明當時店家的侮辱性言語是對樓主所說的。

犯罪現場的錄影,這部分可能比較難,而且通常不會錄音,但是樓主還是可以先去試看看。因為大部分的場所,不會無故對外公開他們的錄影資料,除非警察機關去函。

個人覺得比較妥善的作法是,先詢問Kmall是否有當時的錄影錄音,如果Kmall願意提供,則開始檢視畫面或聲音內容是否清晰可辨;如果Kmall不願提供,或無相關錄影錄音,則開始尋訪人證;如果有人願意作證,可以逕自前往當地的警察局報案,再由警察局去函或派人取得事發當時的錄影錄音,或尋訪更多人證

不過如果這些過程能有有力媒體記者陪同,是會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另外,也建議既使樓主不打算提告,但是樓主已在網路上公開散佈此消息,為避免店家耍小人,還是要進行相關的蒐證動作來自保。

不過個人感觀上,樓主似乎是當天(5/2)才註冊的會員,而且也只發了這則主題,說服力稍薄弱,在沒有其他客觀證據佐證或對方說法的情況下,我會抱持比較懷疑中立的態度,雖然我也對於惡質店家深痛惡絕
該罵~~ 但罵完了各位大哥也該沉澱一下情緒
不好的服務 讓市場機制自然淘汰他
動不動就訴諸唯恐天下不亂的媒體.....
跟大家平常在公幹的告來告去的某些公眾人物好像也沒兩樣
看看吧。


有證據可以提就提告,沒有的話就投訴去水果日報或是某週刊,但是,沒有什麼證據,要報料人家也是不會接受的。

興訟不是好事,提告人也要付出相當的代價,而這個公然侮辱罪,被侮辱者的身分如果不能提出適當的證明說是相當德高望重或是形象,否則這個刑度還是很輕的。
www.cycliving.com
不要以為告那個老闆,就只有那個老闆吃官司。

要知道,樓主也等於是吃官司,今天樓主要告,被告出庭一次,樓主就得出庭一次。

搞個七八庭下來,值得嗎?划算嗎?

樓主不想出庭,就得花幾萬塊委任律師出庭,這樣到底是誰賺到?

而且,證據不足的情況下,被那個老闆反咬一口誣告,到時候就冤冤相報何時了了,請大家勸敗可以,勸告前請三思。

www.cycliving.com
我個人是覺得這店家實在是太誇張了...確實有必要上一個媒體

以前我遇到大爛店,在沒有金錢損失的前提下,想說算了,市場自然會淘汰它的!
但我後來發現我錯了,因為他老大還是活著好好的,店還是繼續開(消費糾紛還是持續發生)
永遠都會有些比較不懂電腦、不上網的消費者去消費,又剛好被爛店遇到

有的店家老老實實的作生意,一台賺你個100元,苦哈哈的經營
爛店一台黑你1200元,他一天賣你一台就可以抵對方12台了!
而且他不會良心不安,甚至我還有聽過"阿我開店就是要賺錢,能賺多少就賺多少呀!"的說詞

分享一個我所看過的例子...
我在光華打工的時候,是在某廣場裡
我們對面就是一間"名店",賣mp3的
老闆最常作的就是賣一些拼裝的mp3(為什麼我知道?因為常看到他們在拆機器、焊機器,然後再重新裝盒、上熱縮膜(大部份都是些不知名小廠)
而會在那邊成交的,絕大部份都是較不懂電腦、很少上網的人,在老闆看似很阿沙力、欲擒故縱的面具下成交
沒多久東西壞掉後,問題就來啦!
老闆打死不承認東西有問題,一口咬定是消費者自已搞壞的,然後要天價維修費
(有時候甚至還不承認這東西是他賣出的...真的是太強了!)
常常在那邊吵翻天
有一次甚至因為顧客太氣,拍了一下桌子,老闆就以此為把柄,說"你拍我桌子作什麼?",竟然走出櫃檯,抓住那位小姐的手把她拖出門外(他的店面是在一樓,自動門進來旁邊第一間)
哇考,當場看到的人都傻眼了...阿現在是無政府了嗎?
後來現場那位小姐的友人就說要叫警察來,那老闆一聽到當場態度180度大轉變,一直道歉
說什麼他有@#$%^&症之類的病,才會作出這個舉動
後來也是不了了之
結果現在呢?人家不但還活的好好的,而且還開了其他分店

*為什麼知道有其他分店?因為有一台跟朋友去買翻譯機,在一間店內問價錢&聽店員介紹,已經決定要買了
這時候一個人走進店裡,走進櫃檯...沒錯,就是那個老闆
我朋友還問店員"那是你們老闆喔?"
"是呀!"
"喔,那不用了,謝謝!"
留下一頭霧水的店員

說實在話...我個人覺得光華比NOVA、 KMALL稍好一點,可能是很競爭吧
不可否認的光華黑店還是有,但好的店家也是不少!
至少態度上就差了一截

*說來真諷刺,我上個月在光華一間賣手機的老店買了個SE的HPM-82,想說之前在這邊買過不少次,感覺很不錯,老闆也蠻老實的,就一樣在這邊買;回家後才發現...買到仿貨
老實說 我是在事情發生後搜尋網站
發現零壹人氣滿高的 (之前只有進來看過一兩次文章)
才註冊po文章 所以是昨天註冊的沒錯

關於人證的話...那個老闆罵這麼大聲
旁邊的店家店員和客人一定都有聽到
(至少延伸兩三家都聽的到的音量)
(只是做證意願不知道高不高,如果那老闆剛好人緣不好的話...)
還有昨天我上KMall申訴過了
樓管去和老闆溝通 我媽有去現場
但老闆只說"知道啦知道啦,我那天只是比較衝動,下次會改進"
仍然沒有道歉
倒是KMall的樓管一直道歉
因為他們只能負責招商
其實也不能真的對店家老闆做什麼嚴重處分
畢竟老闆不是領他們薪水
這樣樓管和KMall行銷部的人不知道能不能當證人
因為行銷部的人說他們有去”了解”過此事 的確是店家態度太惡劣

但就像takuyasa說的可能性(神準)
我媽覺得算了 當作遇到神經病
我跟她提到提告的事
她也說 不會有人來當證人之類的話(老人家不喜歡惹事)

去媒體投書是必要的
如果有成功上媒體的話
至少會讓更多人知道這種惡劣店家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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