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在美國的時候,都是用電子帳單;但在台灣,卻都沒有用。
在美國時,各個公司為了要客戶改用電子帳單,除了實質的優惠外,重要的是提供明細下載,而且這些明細的檔案格式可以直接連結到我的記帳軟體(Microsfot Money or Quicken),這樣我就不用一筆筆登錄,而且已分類好了。
然而台灣各家公司的推廣人員,除了說我為什麼不支持環保外,並無法再提出其他的理由讓我改用電子帳單。結果還是得自己印出來一筆筆對帳,並沒有因此而更方便、更環保。
而且如果哪天電腦掛了,所有的資料就沒有了。而中華民國都是要國民自己保持資料5年以上,以便應付各種可能的狀況。如果要去查以前的帳單,還得另付一筆資料費。
我當然支持環保,但並不是用這個當口號,而是以這個為原則,改進各項作業方式,讓大家覺得電子帳單比郵寄更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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