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egji121 wrote:
+親愛的用戶您好:...(恕刪)

1. 本專案優惠內容自門號開通日起算,當月份優惠未使用完畢者,不得遞延至次月使用,亦不得請求移轉或折抵現金。除本同意書另有規定外,綁約期滿後,仍可持續享有優惠內容,惟終止服務契約、降轉資費或異動專案時,專案優惠內容即終止。
可是下面這是貼心提醒,並不是合約
申辦「4G_入門_188單門號網路1111_12M」專案於合約期滿(12個月)後,上網傳輸量恢復為每月1GB用量,每月未使用完畢之上網傳輸量餘額可遞延至次期, 遞延累積的傳輸量無上限限制。用戶終止契約或專案異動時, 本優惠內容即終止,前期原已遞延而尚未使用的上網傳輸量並自動失效,更多詳情請洽台灣之星官網。
不查看,不處理及不回覆任何私人訊息,私訊一律砍掉(包括01管理員的文章刪除通知,這哪是私人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