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租門號不是買下的,而是向該電信公司租用,
常說的合約是電信公司期望用戶長期使用該電信公司之服務,
達到長期月租獲益原則,所以會給予用戶門號折扣優惠或購機(什麼XXX手機0元之類)優惠,
當用戶不需使用該電信公司時,又因先前已有簽約使用優惠,所以才需做「解約」的動作
解約因素大概是,競業簽約較優惠、資費方案不符合預期...
「退租」,就是退用承租門號,完全不使用,門號與用戶完全沒有任何租用關係

kitty超可愛 wrote:
回應各位,通訊行是知道門號名字不是我的,可是並沒有提供過戶的選項,只說門號不能用無法轉遠傳因為名字有欠費,可以過戶至我的名字?我並無欠費是可以申辦的?
通訊行完全沒有提供過戶的選擇,只是說不能用叫我新辦,新辦後變告訴我,那轉出門號的名字不是我的所以不幫我吸收2000解約金!
kitty超可愛 wrote:
回應各位,通訊行是知道門號名字不是我的,可是並沒有提供過戶的選項,只說門號不能用無法轉遠傳因為名字有欠費,可以過戶至我的名字?我並無欠費是可以申辦的?
通訊行完全沒有提供過戶的選擇,只是說不能用叫我新辦,新辦後變告訴我,那轉出門號的名字不是我的所以不幫我吸收2000解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