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ngn wrote:我用NOTE 2 現...(恕刪) 台北市 +1重開一樣再加上警察又開始封路我以為又暴動了 前幾天一直打來要我續約....問題是...我要買的平板只有一家獨賣.....所以就沒續了...我還想說不續約就給我斷訊喔
還好是11點多才開始斷線剛剛10點多發生小車禍還好還能報案附上營業規章去年斷線超半天威寶只願意陪我10幾塊後來我找到威寶的營業規章他們就鼻子摸摸陪我50幾塊第四十條 用戶租用之本業務,若因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造成電信機線設備障礙、阻斷,以致發生錯誤、遲滯、中斷或不能傳遞時,其暫停通信期間,應依下表之標準扣減當月月租費或提供等值之電信服務。連續阻斷時間(小時) 扣減下限6 以上-未滿 8當月月租費減收 5 %或提供等值之電信服務8 以上-未滿 12當月月租費減收 10 %或提供等值之電信服務12以上-未滿 24當月月租費減收 20 %或提供等值之電信服務24以上-未滿 48當月月租費減收 30 %或提供等值之電信服務48以上-未滿 72當月月租費減收 40 %或提供等值之電信服務72 小時以上當月月租費全免或提供等值之電信服務暫停通信開始之時間,以本公司察覺或接到用戶通知之最先時間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