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ro950型有最低收費一個月,一個月以上才有按日計算

所以老實說
中華電信是有共告這件事情
但是可能是坂大沒看清楚條款
我不想戰條款...
因為條款這東西,中華電信的網頁又有如迷宮般複雜
要把所有的條款都看完實在困難
我只能說
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給你優惠,一定就是想從你身上撈些什麼回去
應該在一開始就先拒絕這些優惠,以後要做什麼也好說話
但是條款確實也很重要
臨櫃辦理的專員,其實不一定熟記每個條款
老實說,要保護自己,唯有自己把條款搞熟,才能真正地保護自己
(如同一句老話: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
再加上今天看到版大的案例
臨櫃專員說可以試用,解約不會有問題
事後又說是教育訓練不足
整個擺爛想賺錢的嘴臉實在看不過去
這件事情
真的只能建議跟他打
消保法第十一條平等互惠原則
還有第二十條定型化契約中之條款違反誠信原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者,無效
老實說
要玩這種有風險的遊戲之前
還是最好把條款看清楚
尤其是企業在訂立定型化契約時,很容易把條款寫的對企業有利
看清楚契約內容
以後他想牽拖也牽拖不掉
像這條

超商電信的費率明細表,其網站明確說明:前3個月退租免收違約金
到時如果牽拖要用滿一個月才能解約
那就可以用這條回她,並且還可以申訴廣告不實
這時對方只能乖乖地照辦
這時突然有一個疑問
通常我們在簽這些定型化契約時
會有簽一張內容大約是寫已確實審閱,並確認無誤,日後若有任何疑問,不得主張契約無效的單子
這張單子,根本就是賣身契
簽了等於放棄日後申訴的權力
不簽,應該不會有什麼問題吧?
big.boss wrote:
原本的通訊業者 收訊...(恕刪)
big.boss wrote:
原本的通訊業者 收訊...(恕刪)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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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您可向本公司申請3G行動上網服務試用,試用期間最長為七天(168小時)一證號三年期間內得申請試用乙次。詳細說明請參考3G行動上網服務試用網頁>>
3.
參加本公司優惠購機方案或通信費優惠方案者,如欲提前解除合約,依約定內容繳付終端設備補貼款及/或電信費用補貼款。.
可以試用 怎麼不會先試試看呢??

知恥近乎勇 無恥近乎神勇 別對號入座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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