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個人覺得算是很合理的解決方式,可以避免一堆人拿行動上網當P2P的濫用.
就個人來說行動上網乃是"救急"用(雖說即使我個人在家也不用啥P2P).
在一些特定區域,如一些"科學園區",實際上3G上網上班日幾乎就是只能跑幾K罷了.
就個人經驗來說,"正常"上下班很忙的上班族,一個月用下來大概就是1~2G的容量之間,
我也很難理解一個月幾十GB用量是如何達成的?真能忍受那種龜速上網?
不過哩,反正台灣就是充滿一個"我繳錢我就是老大,你管我怎麼用?"的社會意識,
有人抗議不要吃到飽?說實話一點也不奇怪.
不過話說回來,記得那些電信廠商當初要提高行動上網使用率時,
"印象中"有家"電信商"就說可以用"行動上網"取代"ADSL",有誰記得哪一家? ^^
還在想CP值嗎?世界上沒有所謂物超所值的產品,但高價卻也不一定就能買得到好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