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m00316 wrote:
我就在這為您浪費時間給你說聲抱歉齁~
我接受你的道歉啦,
說真的,你年紀還小,很多人想幫你解套,
很多事不能拖的。
法律的問題我不種,這種的追溯期倒底是多久,
從你知悉的開始,
你不快去面對和處理,
拖愈久,你處得形勢只會愈差。
拖過了一段時間,無形中你就默認。
事隔快兩年,
快去面對處理一下,總是安心一點。
法律扶助中心之類地方的跑一跑,
社會一大堆怪事,
你又是大三學生,機會教育學習一下也是好事。
沒事也安自已的心,省得後續更誇張的事跑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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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還沒雙證件的時候,
身份證被冒用時有所聞,
除了銀行,直營店這種追得到事主的地方,
其他的
所有身分證影印完,
我都會要求他們拿彩色簽字筆或自備
那時候隨身都會帶著。
上面大大字的寫著,
本身份證影本限申辦「XX服務專用」
並註記日期,
對方不接受,我就不接受。
怪事看多了,多一分小心,少一分危險,
台灣真險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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