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anfung0718 wrote:市場決定吧每家都已投...(恕刪) 噗... 各種有線無線技術是拿來互補 而非互相取代的最好大家都跳去品質惡劣 開放無限抓檔的業者行動上網 自己 穩穩的用 多開心愜意呀~把無線當有線用? 廣告誤很大...
不管去那一家都限啦...別跳來我用的這家...不然我一定用有危害通信或影響其他用戶權益之情事者。影響系統運作或加重系統負擔之情事者。這兩條請電信公司嚴加執行就說明是行動上網 3.5G因那 p2p 無法正常用是很幹的....通常會用 3.5G 就是因為真的無法接有線來上網而用...卻一推人拿 3.5G 用來傳 p2p ? 還不限上傳頻寬....那就算你用光纖也一樣慢啦....我在家用 1M/64k在外用 3.5G .....我也是覺的 3.5G 慢阿...但又怎樣..用 3.5G 是來方便查資料用的...我一個月上不到三天的錢...我也不會為了要賺回本去用 3.5G 下 p2p...
其他的P2P我不清楚不過之前上智慧財產的課程的時候其中一個案例就是BTBT經過國外的法院判斷為合法軟體寫BT的公司說這是一個非常便利的檔案交換方式但是,傳輸違法檔案的是使用者so.....不能直接說BT違法(如錯誤請指正)另外,小弟才疏學淺,很想知道ISP業者怎麼鎖P2P的頻寬回樓主:如果中華對外一直是說沒有縮限那你可能很難跟客服橋的通這種東西真的覺得對消費者不利,可能還是得找消基會(我也用BT傳過照片給同學們,真的很快!所以不要見P2P就說是非法)
WiMAX wrote:大家只是要方便討論 用P2P做個代表 嗯就跟很多時候大家都把GPS當作衛星導航在講一樣但誰會不知道GPS是全球定位系統呢今天樓主不爽的絕對不是單純指"使用P2P傳輸技術的軟體被限制"而是指某些p2p的下載軟體而言當然正名問題之前有討論過是不是有其必要性(那篇好長啊~暈~)這裡就不再贅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