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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星188之新竹貨運私拆包裹

高銘輝 wrote:
就是口嫌體正直吧,...(恕刪)


就是一個看到黑影就開槍的吧,樓上.
我整篇文章都沒提到物流大哥有問題
只有您往裡面鑽

昨天收到新竹的回覆了
內容其實大概也猜得出來
就是一個摸頭的程序(跟實際狀況有點出入)
但我也不想計較了(至少他們看到問題了)
也希望有幫到還沒收到卡片的人
剛剛看到另一篇說便利袋可能不送了(目前好像都是平鎮的)
同事還有一張卡在他們手上(同事住北投)
不知道後續會怎麼處理



白大衛細支㊣ wrote:
就是一個看到黑影就...(恕刪)


今天早上(剛剛)跑去新竹物流南港站領件
一個內勤的陳小姐幫我找
可能親取的不多
所以我站在門口看她一下子就找到我的
然後就看她直接拆了我的信封(我人不在旁邊)
拿給我的時候只有需要簽名的文件跟一張卡
後續收影本的時候也是要直接收


我問她不是要直接封袋,她說對啊,可是袋子在她座位
我要看她封嗎?
一邊走回去一邊跟同事抱怨說我還要看她封

本來想說跟她們說辛苦了
結果嘴巴說照流程,卻不照流程走
當場氣到在門口播台星客服申訴(還是等了10幾分鐘)
也寫信給新竹總公司了

樓主這番話(紅字)不是說物流的人有問題嗎? 還是內勤的人不算物流(公司)的人?
所以我才會回覆樓主,當下覺得有問題就應該拒收不是嗎?
又要抱怨,又要用.唉///////////////////
新竹~我投訴過n次了
司機跟站所人員素質就是那樣而已, 投訴也沒用

白大衛細支㊣ wrote:
說投訴也沒用的,相信應該都沒去投訴
其實不管有沒有用
該做的事情也還是要做
對方才會知道這樣是有問題的
也才不會有下一個受害者

高銘輝 wrote:
樓主,你如果認為他...(恕刪)


收下沒問題的商品

對於物流作業流程不符規定進行客訴

這兩件事情並不互相矛盾
qmbqmb wrote:
收下沒問題的商品對於...(恕刪)

流程不算在這商品的一部份嗎?
好怪的邏輯
高銘輝 wrote:
流程不算在這商品的...(恕刪)


別忘了運費是另外算的200元喔

我們購買的商品是台星的188特別專案

如果沒有另收運費

那東西只要能好好的交到我們手上就好 其他的我們也可以不用多要求

不過在這個網購大多主打免運的風氣下

台星卻收了比一般高兩倍以上的運費

為什麼?

因為這200元的運費除了包含要將商品交到購買人手上

還有要將購買人的身份資料妥善的帶回台星

怎麼個妥善法? 台星自己說了它們有什麼流程 和物流簽了什麼協定

台星之所以強調這些 不就是因為事涉身份資料問題

為了讓購買人能安心訂購 也才顯得收取200元的運費合理

那今天看到送來的商品本身沒有問題 當然就可以收下

而物流沒照規定流程進行 表示支付的200元運費沒有得到該有的保障承諾

覺得不滿意的人當然就能去客訴 這不是理所當然

反之認為收下商品就等於必須無條件接受運送流程的瑕疪

這想法才有邏輯上的謬誤吧



至於覺得客訴有沒有用見人見智

我說一個自己的經驗

之前透過一家海外代購購物

標到了一個雖然不貴 但已絕版的東西

因為對我來說有價值

所以向代購方面另加購了安全包裝

結果送到我手上時發現只是在原本的箱子外再加一個較大的箱子

但箱內的緩衝材料根本不夠 導致裡面的箱子有碰撞的情況

所幸放在內箱中物品本身並無大礙 因此最後沒有退貨

不過還是將安全包裝沒有給予應有的保護一事進行客訴

後來代購的客服才表示是他們的作業疏失

作業人員包裝分類時沒有登記到我那箱 才會有這個狀況

最後除了退還安全包裝的費用外 還另給了一些運費折扣補償

那如果我當時沒反應

除了覺得那個安全包裝的費用白花了之外

也不會再信任那間代購公司

那間代購就會在不明不白的情況下

少了我還有因為聽過我負面經驗而跑掉的客戶

結果彼此都是輸家
600元的商品要給雙證件影本並簽完名才算完成申辦,所以這部份是商品的一部份應該無誤.
200元是來回件,所以他收這樣子的金額.今天商品到你手中的流程並不完整,而且你有疑慮,
就應該是拒絕取件才對,而不是又收下,又要抱怨流程不完整.
收下,就代表你接受他;而非又收下,又講他不對.
依你所提的案例來講,你希望在這件事中台星或宅配公司給予什麼的補償?就是要錢罷了


高銘輝 wrote:
600元的商品要給...(恕刪)


你從哪裡看出樓主要錢?

從頭到尾就你在檢討消費者。


在網路門市辦理門號,這兩百塊是不可避的,為何不能算在同一筆消費裡面呢?

而實際上,這筆運費也是和預繳月租費的發票打在一起的。(有辦理188專案的可以在台星網上查詢到電子發票)

既然這兩百塊是消費者負擔的,消費者對於消費經驗提出點看法難道不行嗎?

(事實上,無故拆人家包裹信件是違法的,點出來讓大家知道也是幫助大家維護自身合法的權益而已。

也不要說才兩百塊而已要怎樣,郵局25元的掛號都不能這樣幹。)


另外,你當然可以提出你的看法,

但當你質疑樓主目的時,其他人當然同時可以質疑你,

這樣針對性的檢討樓主,你的目的又為何呢?
高銘輝 wrote:
600元的商品要給...(恕刪)


鬼打牆

版友執著的收下東西就不該抱怨物流

確實是邏輯謬誤

理則學上 一是一 二是二

收下商品是一回事 物流的處理是另一回事

商品沒問題 有問題的是物流的處理方式

我同意一不代表我就必須接受二

這樣清楚了嗎

另外說明一下

我個人這次188是13號第一批就拿到的人

物流交送的流程都合乎規定

所以我沒有客訴的理由 更無關什麼賠償

請勿自行腦補

個人只是同意樓主有客訴的權利

提出個人經驗僅是說明 也許該物流狀況是一種意外

如果覺得有問題也不去反應

可能結果是買賣雙方都產生損失

所以不需要對客訴兩字這麼敏感

而樓主客訴應該也不是為了賠償

僅是希望後續物流能更嚴慬些

台星對樓主的回應不就說明它們同意樓主的立場

如果台星學版友嗆說不爽不要收 收了就別多話

你確定這對台星是好事?
鬼打牆+1
收下商品,又怕物流的處理有個資的疑慮,然後又客訴.
不用說台星拉,任何一家公司你去客訴,都差不多的內容回覆你,
明知會如此,你又客訴,然後又繼續用台星.
放心,你沒那麼偉大,一個客訴就讓對方公司有任何改變.
有問題的商品就不要收,這不是嗆,而是本來就要有的作法.
事實已發生了,如果當被沒拒收,而真是個資外洩,客訴有何用?
然後再回頭來抱怨,這樣子有用嗎?

只是看不慣一堆人儘喊高道德,愛用愛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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