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過的刺客 wrote:才沒這條規定...只...(恕刪) 又長一智感謝 路過的刺客 大大開示小弟也查了一下!第三十三條(交換機房之建築) 第一類電信事業或公設專用電信設置機關所需交換機房,如當地都市計畫或區域計畫尚未配合其分區設置需要預留電信公共設施用地或當地都市計畫或區域計畫預留電信公共設施用地不敷使用者,第一類電信事業或公設專用電信設置機關得視社區發展及居民分佈情形,選擇適當地點,報請交通部核准,函請主管建築機關准予先行建築,不受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或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之限制。 第一類電信事業或公設專用電信設置機關因無線電通信工程之需要,得有償使用私有建築物,設置無線電臺。但以不妨礙原有建築物安全為限。 前項使用之建築物如為公寓大廈,應取得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之同意。其未設管理委員會者,應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同意,不適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八條第一項之規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八條(公寓大廈外圍使用之限制)【相關罰則】第一項~§49 公寓大廈周圍上下、外牆面、樓頂平臺及不屬專有部分之防空避難設備,其變更構造、顏色、設置廣告物、鐵鋁窗或其他類似之行為,除應依法令規定辦理外,該公寓大廈規約另有規定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已有決議,經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完成報備有案者,應受該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之限制。也就是說.只要經過該公寓或大樓所有住戶同意就可架設.不論是否是低樓層的是不是這樣?
k.k2001 wrote:又長一智感謝 路過的...(恕刪) 有很多新房子剛蓋好就有基地台了.. 那時候物主= 建商自己一家當然100%同意後來很難拆....有人說去申請電話看看有沒有基地台優待不就知了但...你不一定會申請到剛好那家的...基地台真的看電表比較準..一般有基地台的房子訊號通常都不好, 因為那棟房子會是基地台死角..一般中華的基地台最常出現在警察局 消防隊上.剩下家的都隱藏在各大樓中.. 我還看過5樓透天房子裝的外面 看起來就是鋁門窗裝了霧面玻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