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依法你是可以跟他們解約的,而且根本無關免不免責...解約的基點是遠傳電信的“契約不履行“首先是這樣,你跟他們簽下該24月期契約,要換取的是該公司的服務,在該公司無法提供服務的情形下,該公司又無意完成履行契約的義務,該公司構成單方面契約之不履行,也就是他們毀約,白話點講...所以既然如此,該契約應當失效,你不必付他們違約金,反倒可跟他們求償你這個月由於無法使用3G轉而使用GPRS所產生之費用的賠償...這在台灣民法契約篇應該有相關法條...哈...雖然我不是在台灣讀法...但是還是有點看過台灣法律拉!!哈...有需要幫忙解釋請不吝指教阿!
遠傳的收訊問題讓我想起他們的口號:" 只有遠傳沒有距離"連訊號都沒有了哪來的距離呢我也痛恨中華電信獨占用戶迴路.但是中華電信的公會卻四處抗議不准開放..............真是可惡..............我詛咒他們
乎~~好顯有先來做功課~本來想用遠傳3G試試,家住台南~不過看來還是不要試比較好~樓主加油加油~因為遠傳沒有履行合約~所以應該可以完全退費喔^^也可以找消基會寄存證信函~他們有律師可以幫忙的~這不是樓主的錯喔~因為如果吃麵~買手機~買電腦~出門做公車~都要上網查的話....那生活太辛苦了~也太花時間了~~這是企業本身的錯~明明沒有產品,還拿出來賣 >.<~~~
與遠傳溝通了三五個月後 今日終於認賠 賠給遠傳違約金雖然再怎樣想都認為遠傳無法提供我3G的服務 違約在先不過 真的沒時間/精力跟他耗下去...真的再次呼籲各位在選擇業者時 千萬要來01作功課先啊~~~徐旭東 算你狠